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耶和华神里面有具有相同本质的两样事物,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14.⑴无论整体还是个体,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神,宇宙的创造者和建立者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⑵正如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整体还是个体,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意愿是良善或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
⑶也正如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就存在和持续存在而言,都与热和光有关;灵界的热本质上是爱,灵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自然界的热和光对应于灵界的爱和智慧。
⑷正因如此,教会中的一切事物都与仁和信有关,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
⑸因此,先知圣言有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它们与耶和华神有关,耶和华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⑹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实存,也就是神性真理;“耶和华神”表示这两者;“耶稣基督”同样表示这两者。
⑺照着良善与真理结合的量和质,良善是良善,真理是真理。
⑻良善通过真理存在;因此,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
31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真理方面,因而在教义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前面说明,“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黑色”表示非真理或真理的缺乏,因而表示虚假,因为“黑色”是“白色”的对立面,而“白色”论及真理(AR 167, 231, 232节);事实上,白色从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黑色则从黑暗中,因而从光的缺席中获得自己的起源,光是真理。但在灵界,黑色有双重起源,一个来自火焰之光的缺席,这光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中间;另一个来自亮光的缺席,这光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居民中间;后一种“黑色”和“黑暗”(darkness)具有相同的含义,而前一种“黑色”和“幽暗”(thick darkness)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两种“黑色”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可憎的,另一种则不那么可憎;它们所表示的虚假也是如此。那些出现在可憎的那种黑色中的人被称为魔鬼,这些人憎恶真理,就像角枭憎恶阳光一样。而那些出现在不可憎的那种黑色中的人被称为撒但;这些人不憎恶真理,而是讨厌它;因此,后者可比作猫头鹰,而前者可比作角枭。在圣言中,“黑”论及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哀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更白,他们的容貌比黑色更黑。(耶利米哀歌4:7-8)
弥迦书:
白昼向先知变为黑暗。(弥迦书3:6)
以西结书:
你下地狱的那日,我要使黎巴嫩向你发黑。(以西结书31:15)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启示录6:12)
耶利米书:
日月星辰都变黑。(耶利米书4:27-28; 以西结书32:7; 约珥书2:10; 3:15等)
“第三个活物”之所以显示为“黑马”,是因为它有一张像人一样的脸,而人脸表示智慧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43节),因此,这个活物表明,在按顺序排在第三位的人中间不再有任何智慧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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