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耶和华神里面有具有相同本质的两样事物,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14.⑴无论整体还是个体,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神,宇宙的创造者和建立者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⑵正如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整体还是个体,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意愿是良善或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
⑶也正如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就存在和持续存在而言,都与热和光有关;灵界的热本质上是爱,灵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自然界的热和光对应于灵界的爱和智慧。
⑷正因如此,教会中的一切事物都与仁和信有关,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
⑸因此,先知圣言有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它们与耶和华神有关,耶和华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⑹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实存,也就是神性真理;“耶和华神”表示这两者;“耶稣基督”同样表示这两者。
⑺照着良善与真理结合的量和质,良善是良善,真理是真理。
⑻良善通过真理存在;因此,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
233.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为了最后的审判,按次序对天上的一切的安排。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不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可能会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有其他审判者也坐在宝座上。然而,人若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知道真正的教会真理,就会知道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并且主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将审判每个人,主则调节、掌控,好叫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进行。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但在另一个地方,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当知道“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R 44节)时,这两段经文是一致的;因此,圣言要进行审判,而主调节、掌控。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所有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之人,抽象地说,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可参看AR 251, 349, 369, 808节);使徒们所表相同(AR 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AR 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十二个宝座”,以及“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一切,或一切审判。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们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到“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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