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2

12.⑴神的全能、全

第八章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12.⑴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不在人类的理解范围之内,因为神的全能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知是无限的智慧,神的全在是在从祂已经发出和发出的一切事物中的无限存在;事实上,神性的无限不在有限的理解范围之内。

⑵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这一点无需理性的调查就能得到承认,因为这一点从神流入人类心智的更高区域,因而在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人那里流入承认。它也流入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中间,但他们不接受,因而不承认。

⑶一个人能从属于理性,同时从属于宗教的无数事物证实,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如以下事实。

⑷第一:唯独神存在并实存于自己里面;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存在。

⑸第二:唯独神从自己去爱、有智慧、活着并行动;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如此行。

⑹第三:唯独神从自己那里拥有能力;其它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那里拥有能力。

⑺因此:神是整体的灵魂;一切存在和一切事物都从祂存在、活着、活动。

⑻除非世上和天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与从自己存在、活着、拥有能力的那一位有关,否则宇宙就会瞬间消散。

⑼因此,神所造的宇宙是神的丰满或完全;因此,祂自己说:

祂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7; 21:6)

⑽宇宙的保存,也就是不断的创造,完全证明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的。

⑾对立面,也就是邪恶,不会因神是全能、全知和全在而被移除,因为邪恶与主体和被造物无关,因而不会渗透到里面的神性事物。

⑿因在最小事物上也普遍的圣治,邪恶越来越从内层被移除,并被赶到外层,从而被疏远和分离,以免它们对来自神性的内在事物造成任何伤害。

注:1.页边空白处注释:一切事物都按秩序行进。神就是秩序。

2.页边空白处注释:神性全能通过主的人身或人性来行使。这就是“坐在右手边”(马可福音14:62; 16:19; 马太福音26:64)、“首先的和末后的”,如启示录(启示录1:8, 17)论到人子所说的;在那里,经上说:“祂是全能者。”原因在于,神从最初事物通过最后事物行动,从而将一切事物都聚集在一起。主从最初事物通过与人同在的最后事物,但不通过属于人的任何东西,而是通过在人里面属于祂自己的东西行动。对犹太人来说,主通过圣言,因而通过祂自己的东西行动;祂也通过圣言藉着以利亚和以利沙行神迹;但由于犹太人败坏了圣言,所以神亲自降世,使自己成为“末后的”,然后从自己行神迹。秩序首先被创造,神照着秩序行动,所以神使自己成为秩序。

揭秘启示录 #766

766.“她又要被火

766.“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他们会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那要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发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而根本不是靠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主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将自己判入地狱;因为他们一感觉到天使气场由主那里从天流下,就逃之夭夭,将自己投入地狱,这一点从前面所说明的事可以得到证实(233,325,339,340,387,502节)。
“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参看468,494节)。地狱之爱就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因为凡陷入此爱的人皆照其程度而爆发忿怒,对那些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而属巴比伦的人则仇恨和报复那些否认他们当被敬拜和尊崇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唯独主在天上被敬拜和尊崇,无论敬拜任何人而不敬拜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变成对祂的仇恨,旨在让他们可以被敬拜的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要被火烧尽了”所表示的。“被火烧尽了”是指对亵渎神圣事物的惩罚(参看748节)。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巴比伦,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与你反对;我必使你从山岩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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