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1

11.另一方面:

11.另一方面:

⑴爱是属灵的结合。

⑵真正的爱本身不可能沉寂,或说处于不活跃的状态,也不可能被限制在自己的范围内,而是愿意走出去,用爱拥抱他人。

⑶真正的爱渴望与他人结合,与他们交流,并将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们。

⑷真正的爱渴望住在他人里面,并从他人住在自己里面。

⑸神性之爱,也就是爱本身,和神自己渴望在一个系祂自己的形像和样式的主体里面;因此,祂渴望在人里面,也渴望人在祂里面。

⑹为叫这一切可以实现,从在神里面的爱的真正本质,因而从一个紧迫的原因可知,宇宙必须由神来创造,宇宙中必须有星球,星球上必须有人,人里面必须有能与神性之爱结合的心智和灵魂。

⑺因此,被造的一切事物都视人为目的。

⑻由于天使天堂由人,由他们的灵和灵魂形成,所以被造的一切事物都视天使天堂为目的。

⑼天使天堂是神与人,并人与神同住的居所本身。

⑽永恒的祝福、幸福和快乐同时或一起是创造的目的,因为它们属于爱。

⑾这目的是至内层,因而可以说是每一个被造物的生命和灵魂,力量和努力

⑿这目的就是它们里面的神。

⒀被植入受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的这个目的,使得宇宙被保存在被造状态,只要对立的爱之目的不阻碍和破坏。

⒁神出于祂的全能、全在和全知不断规定,从对立的爱而来的对立的目的不可占上风,创造的工作不可被推翻,甚至到毁灭的地步。

⒂保存就是不断的创造,如同持续存在就是不断的存在。

婚姻之爱 #481

481.为叫人们再次

481.为叫人们再次认识到当今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就连智者也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如天使所披露的(478节),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有些灵人出于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很温和的流注这样做,这种流注呈波浪形,是正直灵人的标志。但我能察觉他们充满诡诈,并且这种诡诈像是为了陷害和欺骗我而设计的。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如我所被告知的,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的将军。我发觉他所思想的观念里有淫秽的东西,于是便以属灵的语言用代表和他说话;属灵的语言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我的意思,甚至更多。他说,在以前的世界,他在肉身生活中视通奸如无物。但我蒙允许告诉他,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尽管在这种人看来,他们由于所体验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觉得通奸不是这样,似乎是合法的;此外,他从以下事实是有可能知道这一点的,即:婚姻是人类,因而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婚姻不可亵渎,而当视为神圣;另外,他现身在灵界,处于感知的状态,理应知道这一事实:婚姻之爱是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这爱是作为天堂根基的相爱的源头,可以说是它的父母;再者,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会闻到自己的恶臭,因而直奔地狱。他至少能意识到,违反婚姻就是违背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以及纯正的理性之光和国际惯例,因为这违背神和人所定的秩序等等。

他回答说,在以前的生活中,他没有考虑这种事,所以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他被告知,真理不允许推理,因为推理捍卫肉体的快乐,反对灵的快乐,而他并不知道后一种快乐的性质。首先,他当思想所告诉他的,因为那是真理;或出于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进行思考。因此,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引诱他所爱的妻子,如一切婚姻刚开始时的情形,那么当他对此大发雷霆时,在这种状态下,难道他不会说,他自己就厌恶通奸行为吗?这时,作为一个明智之人,他不是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乃至诅咒这种行为堕入地狱吗?他既是将军,具有军人的豪爽,岂能忍受这等奇耻大辱,难道不会杀掉这个奸夫,或将这个淫乱的女人逐出家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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