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1

11.另一方面:

11.另一方面:

⑴爱是属灵的结合。

⑵真正的爱本身不可能沉寂,或说处于不活跃的状态,也不可能被限制在自己的范围内,而是愿意走出去,用爱拥抱他人。

⑶真正的爱渴望与他人结合,与他们交流,并将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们。

⑷真正的爱渴望住在他人里面,并从他人住在自己里面。

⑸神性之爱,也就是爱本身,和神自己渴望在一个系祂自己的形像和样式的主体里面;因此,祂渴望在人里面,也渴望人在祂里面。

⑹为叫这一切可以实现,从在神里面的爱的真正本质,因而从一个紧迫的原因可知,宇宙必须由神来创造,宇宙中必须有星球,星球上必须有人,人里面必须有能与神性之爱结合的心智和灵魂。

⑺因此,被造的一切事物都视人为目的。

⑻由于天使天堂由人,由他们的灵和灵魂形成,所以被造的一切事物都视天使天堂为目的。

⑼天使天堂是神与人,并人与神同住的居所本身。

⑽永恒的祝福、幸福和快乐同时或一起是创造的目的,因为它们属于爱。

⑾这目的是至内层,因而可以说是每一个被造物的生命和灵魂,力量和努力

⑿这目的就是它们里面的神。

⒀被植入受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的这个目的,使得宇宙被保存在被造状态,只要对立的爱之目的不阻碍和破坏。

⒁神出于祂的全能、全在和全知不断规定,从对立的爱而来的对立的目的不可占上风,创造的工作不可被推翻,甚至到毁灭的地步。

⒂保存就是不断的创造,如同持续存在就是不断的存在。

婚姻之爱 #281

281.⑽就属世人而

281.⑽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就一对夫妻而言,有可能一方是属灵的,而另一方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属灵人是指热爱属灵事物,因而从主拥有智慧的人;属世人是指仅热爱属世事物,因而从自己拥有智慧的人。当这两种人在婚姻中结合时,属灵的那一方感觉婚姻之爱是热的,而属世的那一方则感觉是冷的。显然,热和冷无法共存;热无法点燃陷入冷淡状态的人,除非这冷淡先被驱散;冷也无法侵袭处于热之状态的人,除非这热先被除去。正因如此,一个属灵,一个属世的夫妻之间不可能有亲密的爱情。不过,有一种媲美亲密爱情的爱情有可能存在于属灵那一方,如前一节所述。

然而,亲密的爱情无法存在于二者皆属世的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双方都是冷淡的,凡他们所拥有的热都出自不贞洁。然而,这样的夫妻仍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尽管在灵里是分离的;他们还能摆出一副恩爱和相互友好的表情,无论他们的心智多么不和谐。对他们来说,外在情感多半因财富和产业,或荣耀和高位而变得貌似热情。由于这种热情会产生对丧失它们的恐惧,所以婚姻的仿品对这种人来说是有必要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下文 ⒂至⒄个要点所列举的那些。与它们一起列出的其它原因则与前面(280节)所提到的影响属灵人的原因有某种共同之处,不过,只有在属世人的谨慎具有些许聪明的情况下才有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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