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0

10.⑴在被造的世界

第七章 创造的目的本身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使天堂 

10.⑴在被造的世界里有目的的持续发展,也就是从最初目的通过居间目的直到最终目的的发展。

⑵最初目的属于爱,或与爱有关;居间目的属于智慧,或与智慧有关;最终目的属于功用,或与功用有关。这是因为在神里面并来自神的无限的一切事物都属于爱、智慧和功用。

⑶目的的这些发展从最初事物行进到最后事物,又从最后事物返回到最初事物;它们按被称为事物循环的周期行进和返回。

⑷目的的这些发展或更普遍,或不那么普遍,是具体目的的总和。

⑸最普遍的目的,也就是目的中的目的,在神里面;它从神发出,从灵界的最初事物行进到自然界的最后事物,然后从这些最后事物返回到那些最初事物,从而回到神那里。

⑹来自神的这最普遍的目的,或目的中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⑺这最普遍的目的是所有目的,以及它们在灵界和自然界这两个世界的发展的总和。

⑻这最普遍的目的是至内层,可以说是每一个被造物的生命和灵魂,力量和努力。

⑼因此,被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最初到最后,再从最后到最初,都有一个连续的联系。

⑽宇宙的保存从这个目的被植入被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

婚姻之爱 #486

486.⑹一级通奸出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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