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创造的目的本身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使天堂
10.⑴在被造的世界里有目的的持续发展,也就是从最初目的通过居间目的直到最终目的的发展。
⑵最初目的属于爱,或与爱有关;居间目的属于智慧,或与智慧有关;最终目的属于功用,或与功用有关。这是因为在神里面并来自神的无限的一切事物都属于爱、智慧和功用。
⑶目的的这些发展从最初事物行进到最后事物,又从最后事物返回到最初事物;它们按被称为事物循环的周期行进和返回。
⑷目的的这些发展或更普遍,或不那么普遍,是具体目的的总和。
⑸最普遍的目的,也就是目的中的目的,在神里面;它从神发出,从灵界的最初事物行进到自然界的最后事物,然后从这些最后事物返回到那些最初事物,从而回到神那里。
⑹来自神的这最普遍的目的,或目的中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⑺这最普遍的目的是所有目的,以及它们在灵界和自然界这两个世界的发展的总和。
⑻这最普遍的目的是至内层,可以说是每一个被造物的生命和灵魂,力量和努力。
⑼因此,被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最初到最后,再从最后到最初,都有一个连续的联系。
⑽宇宙的保存从这个目的被植入被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
282.⑾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婚姻仿品,也就是性格不合的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旨在改正。这是因为属灵人在与属世人的婚约约束下,只想着改正他们的生活方式。他通过又智慧又优雅的对话,以及吸引对方性情的善意行为而这样做。不过,如果对方对这些充耳不闻,或对他的行为无动于衷,他就转而寻求适应,以保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照料婴儿和孩子等等。因为属灵人的所言所行带有些许公义与公平的意味,如前所示(280节)。
然而,对双方都不属灵,反而属世的夫妻来说,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但却为了其它目的。如果婚姻的仿品旨在改变和适应,那么目的要么是使一方被引入与对方相似的行为方式,要么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欲望;要么为了确保履行服务于自己的义务;要么为了家庭和睦,或家庭之外的好名声;要么为了从对方或其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好处,更不用说其它目的了。不过,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目的起因于他们理性的谨慎;对有些人来说,起因于他们天生的礼貌;对有些人来说,则起因于生来变得习以为常的欲望快乐,因为他们害怕丧失这些快乐。此外还有更多其它使得善意被当成婚姻之爱产物的目的,它们多多少少具有模仿的性质。有些看似出于婚姻之爱的善意行为只在家庭之外才能看到,在家里看不到;但这些行为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面子,如若不是,那它们纯粹是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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