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0

10.⑴在被造的世界

第七章 创造的目的本身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使天堂 

10.⑴在被造的世界里有目的的持续发展,也就是从最初目的通过居间目的直到最终目的的发展。

⑵最初目的属于爱,或与爱有关;居间目的属于智慧,或与智慧有关;最终目的属于功用,或与功用有关。这是因为在神里面并来自神的无限的一切事物都属于爱、智慧和功用。

⑶目的的这些发展从最初事物行进到最后事物,又从最后事物返回到最初事物;它们按被称为事物循环的周期行进和返回。

⑷目的的这些发展或更普遍,或不那么普遍,是具体目的的总和。

⑸最普遍的目的,也就是目的中的目的,在神里面;它从神发出,从灵界的最初事物行进到自然界的最后事物,然后从这些最后事物返回到那些最初事物,从而回到神那里。

⑹来自神的这最普遍的目的,或目的中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⑺这最普遍的目的是所有目的,以及它们在灵界和自然界这两个世界的发展的总和。

⑻这最普遍的目的是至内层,可以说是每一个被造物的生命和灵魂,力量和努力。

⑼因此,被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最初到最后,再从最后到最初,都有一个连续的联系。

⑽宇宙的保存从这个目的被植入被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

婚姻之爱 #281

281.⑽就属世人而

281.⑽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就一对夫妻而言,有可能一方是属灵的,而另一方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属灵人是指热爱属灵事物,因而从主拥有智慧的人;属世人是指仅热爱属世事物,因而从自己拥有智慧的人。当这两种人在婚姻中结合时,属灵的那一方感觉婚姻之爱是热的,而属世的那一方则感觉是冷的。显然,热和冷无法共存;热无法点燃陷入冷淡状态的人,除非这冷淡先被驱散;冷也无法侵袭处于热之状态的人,除非这热先被除去。正因如此,一个属灵,一个属世的夫妻之间不可能有亲密的爱情。不过,有一种媲美亲密爱情的爱情有可能存在于属灵那一方,如前一节所述。

然而,亲密的爱情无法存在于二者皆属世的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双方都是冷淡的,凡他们所拥有的热都出自不贞洁。然而,这样的夫妻仍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尽管在灵里是分离的;他们还能摆出一副恩爱和相互友好的表情,无论他们的心智多么不和谐。对他们来说,外在情感多半因财富和产业,或荣耀和高位而变得貌似热情。由于这种热情会产生对丧失它们的恐惧,所以婚姻的仿品对这种人来说是有必要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下文 ⒂至⒄个要点所列举的那些。与它们一起列出的其它原因则与前面(280节)所提到的影响属灵人的原因有某种共同之处,不过,只有在属世人的谨慎具有些许聪明的情况下才有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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