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创造的目的本身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使天堂
10.⑴在被造的世界里有目的的持续发展,也就是从最初目的通过居间目的直到最终目的的发展。
⑵最初目的属于爱,或与爱有关;居间目的属于智慧,或与智慧有关;最终目的属于功用,或与功用有关。这是因为在神里面并来自神的无限的一切事物都属于爱、智慧和功用。
⑶目的的这些发展从最初事物行进到最后事物,又从最后事物返回到最初事物;它们按被称为事物循环的周期行进和返回。
⑷目的的这些发展或更普遍,或不那么普遍,是具体目的的总和。
⑸最普遍的目的,也就是目的中的目的,在神里面;它从神发出,从灵界的最初事物行进到自然界的最后事物,然后从这些最后事物返回到那些最初事物,从而回到神那里。
⑹来自神的这最普遍的目的,或目的中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⑺这最普遍的目的是所有目的,以及它们在灵界和自然界这两个世界的发展的总和。
⑻这最普遍的目的是至内层,可以说是每一个被造物的生命和灵魂,力量和努力。
⑼因此,被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最初到最后,再从最后到最初,都有一个连续的联系。
⑽宇宙的保存从这个目的被植入被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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