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被称为“早晨”、“白天”、“晚上”和“黑夜”的状态的这四个变化在圣言中论及教会,因为教会由世人组成,一个人就是一个具体的教会,这些人的总体就是那被称为教会的。在这个总体或教会中,那些按照前面(7节)所描述的秩序生活的人就是生命树,也就是良善功用的树;而那些不按照该秩序生活的人是善恶知识树,也就是邪恶功用的树。“晚上”和“黑夜”,或也可说,荒废和完结所论及的人是后者,而不是前者。然而,在下文,这些事将清晰呈现给理性;但在本卷开头作一些初步的观察是合适的,因为在任何人能知道“早晨”表示教会的兴起,救赎在教会兴起之前;“白天”表示新教会进入光明的发展和它的聪明;“晚上”表示该教会从良善和真理中衰落,被称为荒废;“黑夜”表示它的结束和毁灭,被称为完结,等等之前,必须先有知识。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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