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每个教会都有状态的四个连续变化;其中第一个变化是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这时是它的早晨或兴起;第二个变化是它的教导,这时是它的白天或发展;第三个变化是它的衰落,这时是它的晚上或荒废;第四个变化是它的结束,这时是它的黑夜或完结。每个教会都有这四个连续状态,在圣言中,这些状态由“早晨”、“白昼或白天”、“晚上”和“黑夜”来表示,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上述四个教会中的每一个教会都经历了这些状态,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充分证实,下文会依次论述每一个;然后,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是它的“早晨”;教导是它的“白天”或进入光明的发展;衰落是它的“晚上”或荒废;它的结束则是它的“黑夜”或完结。在圣言中,历史和预言部分处处都论述了状态的这四个变化。
649.如果人在接受新教会之信的同时,却又保留前教会关于基督功与义的报应之信,那么结果也是一样。因为前教会的所有信条如枝杈般从这象根一样的教义中发出来。若有人真的这样做,他就好比挣脱了龙的这五角,却又被龙的那五角缠住,或刚逃离狼口,又落入虎穴,或从枯井里爬出来,又掉进水井,并被淹死。
因为这种情况下,人很容易返回到他以前信仰的所有观念,上文已解释了这些观念。然后他会获得这种可憎观念,即他也许能将属于主的本质神性事物,即救赎与公义,归于并附加到自己身上,然而这些事物能被敬拜,却不能被归给。因为若人真的将它们归于并附加到自己身上,那么他会象被扔进太阳火炉里那样被融化。尽管如此,正是这太阳的光与热使得他能看到并活在肉身。前文说明了,主的功德是救赎,其救赎和公义是神的两个属性,不能连到人那里。所以,每个人都务必当心,不要把前教会的报应复制到新教会的报应上,因为这会造成妨碍其救恩的悲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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