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每个教会都有状态的四个连续变化;其中第一个变化是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这时是它的早晨或兴起;第二个变化是它的教导,这时是它的白天或发展;第三个变化是它的衰落,这时是它的晚上或荒废;第四个变化是它的结束,这时是它的黑夜或完结。每个教会都有这四个连续状态,在圣言中,这些状态由“早晨”、“白昼或白天”、“晚上”和“黑夜”来表示,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上述四个教会中的每一个教会都经历了这些状态,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充分证实,下文会依次论述每一个;然后,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是它的“早晨”;教导是它的“白天”或进入光明的发展;衰落是它的“晚上”或荒废;它的结束则是它的“黑夜”或完结。在圣言中,历史和预言部分处处都论述了状态的这四个变化。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