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每个教会都有状态的四个连续变化;其中第一个变化是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这时是它的早晨或兴起;第二个变化是它的教导,这时是它的白天或发展;第三个变化是它的衰落,这时是它的晚上或荒废;第四个变化是它的结束,这时是它的黑夜或完结。每个教会都有这四个连续状态,在圣言中,这些状态由“早晨”、“白昼或白天”、“晚上”和“黑夜”来表示,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上述四个教会中的每一个教会都经历了这些状态,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充分证实,下文会依次论述每一个;然后,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是它的“早晨”;教导是它的“白天”或进入光明的发展;衰落是它的“晚上”或荒废;它的结束则是它的“黑夜”或完结。在圣言中,历史和预言部分处处都论述了状态的这四个变化。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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