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6

6.(3)每个教会都

6.(3)每个教会都有状态的四个连续变化;其中第一个变化是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这时是它的早晨或兴起;第二个变化是它的教导,这时是它的白天或发展;第三个变化是它的衰落,这时是它的晚上或荒废;第四个变化是它的结束,这时是它的黑夜或完结。每个教会都有这四个连续状态,在圣言中,这些状态由“早晨”、“白昼或白天”、“晚上”和“黑夜”来表示,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上述四个教会中的每一个教会都经历了这些状态,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充分证实,下文会依次论述每一个;然后,主耶和华(Jehovih)的显现和救赎是它的“早晨”;教导是它的“白天”或进入光明的发展;衰落是它的“晚上”或荒废;它的结束则是它的“黑夜”或完结。在圣言中,历史和预言部分处处都论述了状态的这四个变化。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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