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c)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是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衰落到偶像崇拜,然后是它的荒废或晚上。关于代表性敬拜和偶像崇拜之间的区别,前面引证了一些重要观察;由此明显看出,只要被挪亚和以色列教会通过身体感官当作宗教对象紧紧抓住的典型、雕像和记号没有同时从一个几乎接近属灵观念的更高或内层观念被看待,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很容易在他们中间衰落为偶像崇拜。例如:一提到帐幕,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天堂和教会,以及神在它们里面的居所;一提到其中的饼(或陈设饼),他们没有同时想到用来滋养灵魂的天上的饼;一提到香和在金坛上焚香,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出于信和仁的敬拜,而这种敬拜才是作为感恩的气味升向耶和华的;一提到金灯台上被点亮的灯盏之光,他们没有同时想到理解力在其宗教对象上的光照;一提到吃圣物,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天上食物的归给,也没有想到他们的灵因祭祀而得到的神圣活力;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由此明显可知,如果代表性教会的人没有同时以一种被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光照的理性之灵,只以一种被来自自我的世界的属世之光影响的理性之灵来看待属于代表性敬拜的事物,那么他会很容易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被带到偶像崇拜,从而被荒废。因为荒废无非是从代表性敬拜转到偶像崇拜的一种偏离、衰退和堕落;这两种敬拜在外在表象上很相似,但在内在表象上却不同。
由于从一种本身属天堂的敬拜堕落到另一种本身属地狱的敬拜的这种倾向,教会和宗教的内层事物,即涉及天堂和地狱、复活、死后他们灵的生活,以及他们灵魂的不朽、重生的内层事物,简言之,就是涉及信和仁的内层事物,无法在主降临之前被揭示出来,而这是通过来自主的光揭示的,因为他们看待这些事物,几乎就像任何人看头顶上的鸟或空中的流星一样。此外,他们用纯粹的感官谬误如此厚厚地遮盖它们,以至于除了如同相对于脸的鼻尖,或相对于手的指甲的那个量外,所揭示的属灵事物连一丁点的痕迹都看不见。他们还会如此扭曲它们,以至于在天使眼里,他们看上去就像一个穿着披风、头戴冠冕海怪,长着一张被刮过并描画之后的脸,就像猿猴的光秃之脸。在天使眼里,他们又像装有活动关节并挖空的雕像,某个同谋(译注:另一英文版本为某个人,一个利未人)进入它里面,于是这雕像就四处走动,行动和说话,最后对着迷信的群众呼喊说:“你们俯伏在地吧;呼求我;看着我,你们的守护神,你们的保护者,圣洁和神性能力属于他。”
这些人对教会属灵事物的思维观念,会比作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或教师的尼哥底母对重生的思维观念更优越吗?尼哥底母认为重生就是整个人在母亲的子宫里重新出生;因为他说:
一个人如何能重生呢?他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耶稣回答他说,你是以色列的教师,还不明白这事吗?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告诉你们天上的事,你们怎么会信呢?(约翰福音3:3-4, 9-10, 12)
如果本质上属灵的内层事物,即关于信和仁,以及死后生活,天堂和地狱的状态的事被揭示给他们,他们会以同样的方式胡言乱语。因此,在主降临(主作为“光”降世,如祂自己所说的,参看约翰福音1:1-4; 8:12; 12:35-36, 46)之前,打开唯独由天堂之光光照、在其更高区域上的他们心智或灵的内在视觉,就像让一匹马飞起来,并把它变成飞马,或让一只鹿在空中奔跑,或一只牛犊在水面上奔走一样不可能;是的,这就像把玛瑙变成红宝石,把水晶变成钻石,或把银矿脉变成普通石头,或让月桂树结出葡萄,香柏树结出橄榄,白杨和橡树结出梨和苹果一样不可能;因此,这也像将博学的奥狄浦斯的聪明注入倾听的达乌斯1一样不可能。
注:1.达乌斯和奥狄浦斯是泰伦提乌斯戏剧中的人物。我只是达乌斯,不是奥狄浦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天才;在希腊的悲剧中,奥狄浦斯能够解决一个谜语,所以被视为特别聪明(参考网络资料)。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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