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54

54.(c)该教会的

54.(c)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是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衰落到偶像崇拜,然后是它的荒废或晚上。关于代表性敬拜和偶像崇拜之间的区别,前面引证了一些重要观察;由此明显看出,只要被挪亚和以色列教会通过身体感官当作宗教对象紧紧抓住的典型、雕像和记号没有同时从一个几乎接近属灵观念的更高或内层观念被看待,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很容易在他们中间衰落为偶像崇拜。例如:一提到帐幕,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天堂和教会,以及神在它们里面的居所;一提到其中的饼(或陈设饼),他们没有同时想到用来滋养灵魂的天上的饼;一提到香和在金坛上焚香,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出于信和仁的敬拜,而这种敬拜才是作为感恩的气味升向耶和华的;一提到金灯台上被点亮的灯盏之光,他们没有同时想到理解力在其宗教对象上的光照;一提到吃圣物,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天上食物的归给,也没有想到他们的灵因祭祀而得到的神圣活力;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由此明显可知,如果代表性教会的人没有同时以一种被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光照的理性之灵,只以一种被来自自我的世界的属世之光影响的理性之灵来看待属于代表性敬拜的事物,那么他会很容易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被带到偶像崇拜,从而被荒废。因为荒废无非是从代表性敬拜转到偶像崇拜的一种偏离、衰退和堕落;这两种敬拜在外在表象上很相似,但在内在表象上却不同。

由于从一种本身属天堂的敬拜堕落到另一种本身属地狱的敬拜的这种倾向,教会和宗教的内层事物,即涉及天堂和地狱、复活、死后他们灵的生活,以及他们灵魂的不朽、重生的内层事物,简言之,就是涉及信和仁的内层事物,无法在主降临之前被揭示出来,而这是通过来自主的光揭示的,因为他们看待这些事物,几乎就像任何人看头顶上的鸟或空中的流星一样。此外,他们用纯粹的感官谬误如此厚厚地遮盖它们,以至于除了如同相对于脸的鼻尖,或相对于手的指甲的那个量外,所揭示的属灵事物连一丁点的痕迹都看不见。他们还会如此扭曲它们,以至于在天使眼里,他们看上去就像一个穿着披风、头戴冠冕海怪,长着一张被刮过并描画之后的脸,就像猿猴的光秃之脸。在天使眼里,他们又像装有活动关节并挖空的雕像,某个同谋(译注:另一英文版本为某个人,一个利未人)进入它里面,于是这雕像就四处走动,行动和说话,最后对着迷信的群众呼喊说:“你们俯伏在地吧;呼求我;看着我,你们的守护神,你们的保护者,圣洁和神性能力属于他。”

这些人对教会属灵事物的思维观念,会比作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或教师的尼哥底母对重生的思维观念更优越吗?尼哥底母认为重生就是整个人在母亲的子宫里重新出生;因为他说:

一个人如何能重生呢?他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耶稣回答他说,你是以色列的教师,还不明白这事吗?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告诉你们天上的事,你们怎么会信呢?(约翰福音3:3-4, 9-10, 12)

如果本质上属灵的内层事物,即关于信和仁,以及死后生活,天堂和地狱的状态的事被揭示给他们,他们会以同样的方式胡言乱语。因此,在主降临(主作为“光”降世,如祂自己所说的,参看约翰福音1:1-4; 8:12; 12:35-36, 46)之前,打开唯独由天堂之光光照、在其更高区域上的他们心智或灵的内在视觉,就像让一匹马飞起来,并把它变成飞马,或让一只鹿在空中奔跑,或一只牛犊在水面上奔走一样不可能;是的,这就像把玛瑙变成红宝石,把水晶变成钻石,或把银矿脉变成普通石头,或让月桂树结出葡萄,香柏树结出橄榄,白杨和橡树结出梨和苹果一样不可能;因此,这也像将博学的奥狄浦斯的聪明注入倾听的达乌斯1一样不可能。

注:1.达乌斯和奥狄浦斯是泰伦提乌斯戏剧中的人物。我只是达乌斯,不是奥狄浦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天才;在希腊的悲剧中,奥狄浦斯能够解决一个谜语,所以被视为特别聪明(参考网络资料)。

真实的基督教 #338

338.使徒们的信无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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