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c)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是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衰落到偶像崇拜,然后是它的荒废或晚上。关于代表性敬拜和偶像崇拜之间的区别,前面引证了一些重要观察;由此明显看出,只要被挪亚和以色列教会通过身体感官当作宗教对象紧紧抓住的典型、雕像和记号没有同时从一个几乎接近属灵观念的更高或内层观念被看待,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很容易在他们中间衰落为偶像崇拜。例如:一提到帐幕,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天堂和教会,以及神在它们里面的居所;一提到其中的饼(或陈设饼),他们没有同时想到用来滋养灵魂的天上的饼;一提到香和在金坛上焚香,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出于信和仁的敬拜,而这种敬拜才是作为感恩的气味升向耶和华的;一提到金灯台上被点亮的灯盏之光,他们没有同时想到理解力在其宗教对象上的光照;一提到吃圣物,他们没有同时想到天上食物的归给,也没有想到他们的灵因祭祀而得到的神圣活力;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由此明显可知,如果代表性教会的人没有同时以一种被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光照的理性之灵,只以一种被来自自我的世界的属世之光影响的理性之灵来看待属于代表性敬拜的事物,那么他会很容易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被带到偶像崇拜,从而被荒废。因为荒废无非是从代表性敬拜转到偶像崇拜的一种偏离、衰退和堕落;这两种敬拜在外在表象上很相似,但在内在表象上却不同。
由于从一种本身属天堂的敬拜堕落到另一种本身属地狱的敬拜的这种倾向,教会和宗教的内层事物,即涉及天堂和地狱、复活、死后他们灵的生活,以及他们灵魂的不朽、重生的内层事物,简言之,就是涉及信和仁的内层事物,无法在主降临之前被揭示出来,而这是通过来自主的光揭示的,因为他们看待这些事物,几乎就像任何人看头顶上的鸟或空中的流星一样。此外,他们用纯粹的感官谬误如此厚厚地遮盖它们,以至于除了如同相对于脸的鼻尖,或相对于手的指甲的那个量外,所揭示的属灵事物连一丁点的痕迹都看不见。他们还会如此扭曲它们,以至于在天使眼里,他们看上去就像一个穿着披风、头戴冠冕海怪,长着一张被刮过并描画之后的脸,就像猿猴的光秃之脸。在天使眼里,他们又像装有活动关节并挖空的雕像,某个同谋(译注:另一英文版本为某个人,一个利未人)进入它里面,于是这雕像就四处走动,行动和说话,最后对着迷信的群众呼喊说:“你们俯伏在地吧;呼求我;看着我,你们的守护神,你们的保护者,圣洁和神性能力属于他。”
这些人对教会属灵事物的思维观念,会比作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或教师的尼哥底母对重生的思维观念更优越吗?尼哥底母认为重生就是整个人在母亲的子宫里重新出生;因为他说:
一个人如何能重生呢?他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耶稣回答他说,你是以色列的教师,还不明白这事吗?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告诉你们天上的事,你们怎么会信呢?(约翰福音3:3-4, 9-10, 12)
如果本质上属灵的内层事物,即关于信和仁,以及死后生活,天堂和地狱的状态的事被揭示给他们,他们会以同样的方式胡言乱语。因此,在主降临(主作为“光”降世,如祂自己所说的,参看约翰福音1:1-4; 8:12; 12:35-36, 46)之前,打开唯独由天堂之光光照、在其更高区域上的他们心智或灵的内在视觉,就像让一匹马飞起来,并把它变成飞马,或让一只鹿在空中奔跑,或一只牛犊在水面上奔走一样不可能;是的,这就像把玛瑙变成红宝石,把水晶变成钻石,或把银矿脉变成普通石头,或让月桂树结出葡萄,香柏树结出橄榄,白杨和橡树结出梨和苹果一样不可能;因此,这也像将博学的奥狄浦斯的聪明注入倾听的达乌斯1一样不可能。
注:1.达乌斯和奥狄浦斯是泰伦提乌斯戏剧中的人物。我只是达乌斯,不是奥狄浦斯。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天才;在希腊的悲剧中,奥狄浦斯能够解决一个谜语,所以被视为特别聪明(参考网络资料)。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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