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53

53.以下圣言中的经

53.以下圣言中的经文就可以应用于该教会的这两个状态: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他面前活着。耶和华,祂出现如晨曦;祂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春雨滋润着大地。(何西阿书6:2-3)

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向我说。祂必像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申命记:

我的教导要如雨降下;我的言语要滴落如露,如细雨降在嫩草上,如甘霖降在菜蔬中;我要宣告耶和华的名;你们要把伟大归给我们的神。祂是磐石,祂的作为完全,祂的一切行径都公平;祂是信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命记32:2-4)

从这些经文也可以证实,该教会的这两个状态来自我们的主,祂是“以色列的神”和“磐石”。祂就是那“磐石”,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的这句话清楚看出来:

那磐石就是基督。(哥林多前书10:4)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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