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53

53.以下圣言中的经

53.以下圣言中的经文就可以应用于该教会的这两个状态: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他面前活着。耶和华,祂出现如晨曦;祂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春雨滋润着大地。(何西阿书6:2-3)

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向我说。祂必像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申命记:

我的教导要如雨降下;我的言语要滴落如露,如细雨降在嫩草上,如甘霖降在菜蔬中;我要宣告耶和华的名;你们要把伟大归给我们的神。祂是磐石,祂的作为完全,祂的一切行径都公平;祂是信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命记32:2-4)

从这些经文也可以证实,该教会的这两个状态来自我们的主,祂是“以色列的神”和“磐石”。祂就是那“磐石”,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的这句话清楚看出来:

那磐石就是基督。(哥林多前书10:4)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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