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这一点按顺序而来;因为当任何人被呼召到教会时,他必须被教导宗教的戒律,他将要照这些戒律生活。以色列人被呼召之后,就遇到这种情况,这一点从在西乃山上颁布律法明显看出来;这律法包含了对神的爱与信的一切诫命,以及对邻舍的爱与忠诚的一切诫命。在生活和信仰的总体戒律上的教导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律法的颁布,这些律法被称为“典章”和“律例”,涉及安息日的神圣,规定的节期,祭祀,祭司职位,帐幕,以及在帐幕里面和帐幕外面的祭坛上所举行的神圣敬拜;还涉及吃圣物,亚伦和他儿子的供职,同样涉及他们的衣服及其祝圣,帐幕的一切事物通过膏油分别为圣;此外涉及利未人的班次;结婚和离婚,洁净,食物和避难所,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这一切都是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属世代表。总之,摩西的最后四本书无非是给那个教会的教导书。在这些教导之后,以色列人被允许进入迦南地,从而进入教会本身,因为“迦南地”代表、因而表示教会。迦南地也位于我们整个世界的中间部分,因为它前面面向欧洲,左边面向非洲,后面和右边面向亚洲。但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通过摩西赐下的戒律又通过众先知1,然后通过他们的大卫王,最终通过神殿建立之后的所罗门而得到丰富;这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此,这是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或白天。
注:1.在希伯来正典中,《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被指定为“前先知书或更早的先知书”;我们所说“先知书”,即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被称为“后先知书”。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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