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52

52.该教会的第二个

52.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这一点按顺序而来;因为当任何人被呼召到教会时,他必须被教导宗教的戒律,他将要照这些戒律生活。以色列人被呼召之后,就遇到这种情况,这一点从在西乃山上颁布律法明显看出来;这律法包含了对神的爱与信的一切诫命,以及对邻舍的爱与忠诚的一切诫命。在生活和信仰的总体戒律上的教导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律法的颁布,这些律法被称为“典章”和“律例”,涉及安息日的神圣,规定的节期,祭祀,祭司职位,帐幕,以及在帐幕里面和帐幕外面的祭坛上所举行的神圣敬拜;还涉及吃圣物,亚伦和他儿子的供职,同样涉及他们的衣服及其祝圣,帐幕的一切事物通过膏油分别为圣;此外涉及利未人的班次;结婚和离婚,洁净,食物和避难所,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这一切都是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属世代表。总之,摩西的最后四本书无非是给那个教会的教导书。在这些教导之后,以色列人被允许进入迦南地,从而进入教会本身,因为“迦南地”代表、因而表示教会。迦南地也位于我们整个世界的中间部分,因为它前面面向欧洲,左边面向非洲,后面和右边面向亚洲。但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通过摩西赐下的戒律又通过众先知1,然后通过他们的大卫王,最终通过神殿建立之后的所罗门而得到丰富;这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此,这是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或白天。

注:1.在希伯来正典中,《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被指定为“前先知书或更早的先知书”;我们所说“先知书”,即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被称为“后先知书”。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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