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这一点按顺序而来;因为当任何人被呼召到教会时,他必须被教导宗教的戒律,他将要照这些戒律生活。以色列人被呼召之后,就遇到这种情况,这一点从在西乃山上颁布律法明显看出来;这律法包含了对神的爱与信的一切诫命,以及对邻舍的爱与忠诚的一切诫命。在生活和信仰的总体戒律上的教导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律法的颁布,这些律法被称为“典章”和“律例”,涉及安息日的神圣,规定的节期,祭祀,祭司职位,帐幕,以及在帐幕里面和帐幕外面的祭坛上所举行的神圣敬拜;还涉及吃圣物,亚伦和他儿子的供职,同样涉及他们的衣服及其祝圣,帐幕的一切事物通过膏油分别为圣;此外涉及利未人的班次;结婚和离婚,洁净,食物和避难所,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这一切都是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属世代表。总之,摩西的最后四本书无非是给那个教会的教导书。在这些教导之后,以色列人被允许进入迦南地,从而进入教会本身,因为“迦南地”代表、因而表示教会。迦南地也位于我们整个世界的中间部分,因为它前面面向欧洲,左边面向非洲,后面和右边面向亚洲。但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通过摩西赐下的戒律又通过众先知1,然后通过他们的大卫王,最终通过神殿建立之后的所罗门而得到丰富;这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此,这是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或白天。
注:1.在希伯来正典中,《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被指定为“前先知书或更早的先知书”;我们所说“先知书”,即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被称为“后先知书”。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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