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这一点按顺序而来;因为当任何人被呼召到教会时,他必须被教导宗教的戒律,他将要照这些戒律生活。以色列人被呼召之后,就遇到这种情况,这一点从在西乃山上颁布律法明显看出来;这律法包含了对神的爱与信的一切诫命,以及对邻舍的爱与忠诚的一切诫命。在生活和信仰的总体戒律上的教导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律法的颁布,这些律法被称为“典章”和“律例”,涉及安息日的神圣,规定的节期,祭祀,祭司职位,帐幕,以及在帐幕里面和帐幕外面的祭坛上所举行的神圣敬拜;还涉及吃圣物,亚伦和他儿子的供职,同样涉及他们的衣服及其祝圣,帐幕的一切事物通过膏油分别为圣;此外涉及利未人的班次;结婚和离婚,洁净,食物和避难所,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这一切都是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属世代表。总之,摩西的最后四本书无非是给那个教会的教导书。在这些教导之后,以色列人被允许进入迦南地,从而进入教会本身,因为“迦南地”代表、因而表示教会。迦南地也位于我们整个世界的中间部分,因为它前面面向欧洲,左边面向非洲,后面和右边面向亚洲。但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通过摩西赐下的戒律又通过众先知1,然后通过他们的大卫王,最终通过神殿建立之后的所罗门而得到丰富;这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此,这是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或白天。
注:1.在希伯来正典中,《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被指定为“前先知书或更早的先知书”;我们所说“先知书”,即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被称为“后先知书”。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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