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b)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最终引入迦南地,然后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和白天。前面指出,就其整个敬拜而言,这个以色列教会,以及古教会或挪亚教会,是代表性教会。这属于圣治,因为耶和华还没有披上属世的人身(按照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祂通过在马利亚的子宫里成肉身而取得属世人身);在此之前,祂无法与人之灵的内层结合,从而在那里将祂那属天和属灵,因而远在身体感官的洞察力之上的神性事物显现给人的感知。这也像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行、一条鱼在空气中游泳一样不可能。因为如果耶和华真的不通过祂的人身进入人,那就像把一棵树的断枝放到凸透镜的焦点上,或把水银放在炉子里熊熊燃烧的木头上,这水银会立刻消散。耶和华因其神性之爱的热情而像一团烈火;祂若真的以这团烈火,而不是以祂的人身进入人,就会毁灭他,或使他消散,如刚才所述;因此,当摩西想亲眼看到祂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人见了祂不能存活。然而,祂披上属世人身,并且得了荣耀时将这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在自己里面将神性属天层、神性属灵层和神性属世层合而为一后,情况就不同了。那时,祂通过这人身能在人的属世层,甚至在其感官层与人结合,同时在其理性层与他的灵或心智结合,从而以天堂之光来光照他的属世之光。耶和华降世之后,这种结合就实现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这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到那日,你们就会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在耶和华成肉身实现之前,若不通过一位天使,因而通过一个代表性的人,与祂的结合就无法发生;也正因如此,那个时代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所以人们通过打动身体感官,同时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典型来敬拜耶和华。因此,古教会的人,尤其以色列教会的人都是外在和属世的人,他们也不能像自主降临以来的人那样变成内在和属灵的。尽管如此,那些承认耶和华,同时承认祂与主,也就是那将要到来,在圣言中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弥赛亚”,或“耶和华的受膏者”、“王”、“磐石”,在有些地方被称为“子”的主,同时敬拜他们的人,在灵里,因而在他们宗教的典型中接受神圣。然而,其余的人不接受它;因此,这些人的宗教不是宗教,而是一种迷信;他们的敬拜不是代表性的,而是偶像崇拜;尽管这敬拜在外在形式上是相似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同。
为使这个问题可以获得某种光明,有必要通过对比来说明。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崇敬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仅仅因为他随从的气派,马车和骑马的人或开路人的壮观,以及他衣着的辉煌和华丽;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宗教和智慧、公义和公平来尊敬一个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并出于这些品质来尊敬上述荣誉的标志。此外,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尊敬教会的大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和上面的珠宝,或尊敬其他任何教长或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或主教法冠;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他们对教会之人的灵魂和这些人的永恒救赎的爱之热情而尊敬他们,并基于这些理由而尊敬他们头上的标记。再者,偶像崇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没有穗子的秸秆,或里面没有谷粒的穗子,甚至没有粒仁的谷粒,等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庄稼,上面的谷粒充满粒仁,可以产出大量面粉和粮食。偶像崇拜也像一个里面没有受精胚胎的鸡蛋;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里面有受精元素、可以孵出小鸡的鸡蛋。进一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两种敬拜:偶像崇拜就像一个因黏膜炎而丧失嗅觉和味觉的人;当这样一个人把任何葡萄放在鼻孔,或把葡萄酒滴在舌头上时,除了触感外,他什么感觉都没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能同时敏锐地感觉到葡萄的芳香和葡萄酒的味道,从而享受这两者的功用和甜味的人。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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