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b)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最终引入迦南地,然后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和白天。前面指出,就其整个敬拜而言,这个以色列教会,以及古教会或挪亚教会,是代表性教会。这属于圣治,因为耶和华还没有披上属世的人身(按照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祂通过在马利亚的子宫里成肉身而取得属世人身);在此之前,祂无法与人之灵的内层结合,从而在那里将祂那属天和属灵,因而远在身体感官的洞察力之上的神性事物显现给人的感知。这也像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行、一条鱼在空气中游泳一样不可能。因为如果耶和华真的不通过祂的人身进入人,那就像把一棵树的断枝放到凸透镜的焦点上,或把水银放在炉子里熊熊燃烧的木头上,这水银会立刻消散。耶和华因其神性之爱的热情而像一团烈火;祂若真的以这团烈火,而不是以祂的人身进入人,就会毁灭他,或使他消散,如刚才所述;因此,当摩西想亲眼看到祂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人见了祂不能存活。然而,祂披上属世人身,并且得了荣耀时将这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在自己里面将神性属天层、神性属灵层和神性属世层合而为一后,情况就不同了。那时,祂通过这人身能在人的属世层,甚至在其感官层与人结合,同时在其理性层与他的灵或心智结合,从而以天堂之光来光照他的属世之光。耶和华降世之后,这种结合就实现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这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到那日,你们就会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在耶和华成肉身实现之前,若不通过一位天使,因而通过一个代表性的人,与祂的结合就无法发生;也正因如此,那个时代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所以人们通过打动身体感官,同时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典型来敬拜耶和华。因此,古教会的人,尤其以色列教会的人都是外在和属世的人,他们也不能像自主降临以来的人那样变成内在和属灵的。尽管如此,那些承认耶和华,同时承认祂与主,也就是那将要到来,在圣言中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弥赛亚”,或“耶和华的受膏者”、“王”、“磐石”,在有些地方被称为“子”的主,同时敬拜他们的人,在灵里,因而在他们宗教的典型中接受神圣。然而,其余的人不接受它;因此,这些人的宗教不是宗教,而是一种迷信;他们的敬拜不是代表性的,而是偶像崇拜;尽管这敬拜在外在形式上是相似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同。
为使这个问题可以获得某种光明,有必要通过对比来说明。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崇敬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仅仅因为他随从的气派,马车和骑马的人或开路人的壮观,以及他衣着的辉煌和华丽;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宗教和智慧、公义和公平来尊敬一个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并出于这些品质来尊敬上述荣誉的标志。此外,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尊敬教会的大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和上面的珠宝,或尊敬其他任何教长或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或主教法冠;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他们对教会之人的灵魂和这些人的永恒救赎的爱之热情而尊敬他们,并基于这些理由而尊敬他们头上的标记。再者,偶像崇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没有穗子的秸秆,或里面没有谷粒的穗子,甚至没有粒仁的谷粒,等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庄稼,上面的谷粒充满粒仁,可以产出大量面粉和粮食。偶像崇拜也像一个里面没有受精胚胎的鸡蛋;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里面有受精元素、可以孵出小鸡的鸡蛋。进一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两种敬拜:偶像崇拜就像一个因黏膜炎而丧失嗅觉和味觉的人;当这样一个人把任何葡萄放在鼻孔,或把葡萄酒滴在舌头上时,除了触感外,他什么感觉都没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能同时敏锐地感觉到葡萄的芳香和葡萄酒的味道,从而享受这两者的功用和甜味的人。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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