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51

51.(b)该教会的

51.(b)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最终引入迦南地,然后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和白天。前面指出,就其整个敬拜而言,这个以色列教会,以及古教会或挪亚教会,是代表性教会。这属于圣治,因为耶和华还没有披上属世的人身(按照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祂通过在马利亚的子宫里成肉身而取得属世人身);在此之前,祂无法与人之灵的内层结合,从而在那里将祂那属天和属灵,因而远在身体感官的洞察力之上的神性事物显现给人的感知。这也像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行、一条鱼在空气中游泳一样不可能。因为如果耶和华真的不通过祂的人身进入人,那就像把一棵树的断枝放到凸透镜的焦点上,或把水银放在炉子里熊熊燃烧的木头上,这水银会立刻消散。耶和华因其神性之爱的热情而像一团烈火;祂若真的以这团烈火,而不是以祂的人身进入人,就会毁灭他,或使他消散,如刚才所述;因此,当摩西想亲眼看到祂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人见了祂不能存活。然而,祂披上属世人身,并且得了荣耀时将这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在自己里面将神性属天层、神性属灵层和神性属世层合而为一后,情况就不同了。那时,祂通过这人身能在人的属世层,甚至在其感官层与人结合,同时在其理性层与他的灵或心智结合,从而以天堂之光来光照他的属世之光。耶和华降世之后,这种结合就实现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这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到那日,你们就会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在耶和华成肉身实现之前,若不通过一位天使,因而通过一个代表性的人,与祂的结合就无法发生;也正因如此,那个时代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所以人们通过打动身体感官,同时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典型来敬拜耶和华。因此,古教会的人,尤其以色列教会的人都是外在和属世的人,他们也不能像自主降临以来的人那样变成内在和属灵的。尽管如此,那些承认耶和华,同时承认祂与主,也就是那将要到来,在圣言中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弥赛亚”,或“耶和华的受膏者”、“王”、“磐石”,在有些地方被称为“子”的主,同时敬拜他们的人,在灵里,因而在他们宗教的典型中接受神圣。然而,其余的人不接受它;因此,这些人的宗教不是宗教,而是一种迷信;他们的敬拜不是代表性的,而是偶像崇拜;尽管这敬拜在外在形式上是相似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同。

为使这个问题可以获得某种光明,有必要通过对比来说明。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崇敬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仅仅因为他随从的气派,马车和骑马的人或开路人的壮观,以及他衣着的辉煌和华丽;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宗教和智慧、公义和公平来尊敬一个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并出于这些品质来尊敬上述荣誉的标志。此外,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尊敬教会的大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和上面的珠宝,或尊敬其他任何教长或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或主教法冠;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他们对教会之人的灵魂和这些人的永恒救赎的爱之热情而尊敬他们,并基于这些理由而尊敬他们头上的标记。再者,偶像崇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没有穗子的秸秆,或里面没有谷粒的穗子,甚至没有粒仁的谷粒,等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庄稼,上面的谷粒充满粒仁,可以产出大量面粉和粮食。偶像崇拜也像一个里面没有受精胚胎的鸡蛋;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里面有受精元素、可以孵出小鸡的鸡蛋。进一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两种敬拜:偶像崇拜就像一个因黏膜炎而丧失嗅觉和味觉的人;当这样一个人把任何葡萄放在鼻孔,或把葡萄酒滴在舌头上时,除了触感外,他什么感觉都没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能同时敏锐地感觉到葡萄的芳香和葡萄酒的味道,从而享受这两者的功用和甜味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341

341.若认为生活良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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