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51

51.(b)该教会的

51.(b)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最终引入迦南地,然后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和白天。前面指出,就其整个敬拜而言,这个以色列教会,以及古教会或挪亚教会,是代表性教会。这属于圣治,因为耶和华还没有披上属世的人身(按照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祂通过在马利亚的子宫里成肉身而取得属世人身);在此之前,祂无法与人之灵的内层结合,从而在那里将祂那属天和属灵,因而远在身体感官的洞察力之上的神性事物显现给人的感知。这也像让一只鸟在以太中飞行、一条鱼在空气中游泳一样不可能。因为如果耶和华真的不通过祂的人身进入人,那就像把一棵树的断枝放到凸透镜的焦点上,或把水银放在炉子里熊熊燃烧的木头上,这水银会立刻消散。耶和华因其神性之爱的热情而像一团烈火;祂若真的以这团烈火,而不是以祂的人身进入人,就会毁灭他,或使他消散,如刚才所述;因此,当摩西想亲眼看到祂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人见了祂不能存活。然而,祂披上属世人身,并且得了荣耀时将这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在自己里面将神性属天层、神性属灵层和神性属世层合而为一后,情况就不同了。那时,祂通过这人身能在人的属世层,甚至在其感官层与人结合,同时在其理性层与他的灵或心智结合,从而以天堂之光来光照他的属世之光。耶和华降世之后,这种结合就实现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这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到那日,你们就会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在耶和华成肉身实现之前,若不通过一位天使,因而通过一个代表性的人,与祂的结合就无法发生;也正因如此,那个时代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所以人们通过打动身体感官,同时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典型来敬拜耶和华。因此,古教会的人,尤其以色列教会的人都是外在和属世的人,他们也不能像自主降临以来的人那样变成内在和属灵的。尽管如此,那些承认耶和华,同时承认祂与主,也就是那将要到来,在圣言中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弥赛亚”,或“耶和华的受膏者”、“王”、“磐石”,在有些地方被称为“子”的主,同时敬拜他们的人,在灵里,因而在他们宗教的典型中接受神圣。然而,其余的人不接受它;因此,这些人的宗教不是宗教,而是一种迷信;他们的敬拜不是代表性的,而是偶像崇拜;尽管这敬拜在外在形式上是相似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同。

为使这个问题可以获得某种光明,有必要通过对比来说明。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崇敬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仅仅因为他随从的气派,马车和骑马的人或开路人的壮观,以及他衣着的辉煌和华丽;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宗教和智慧、公义和公平来尊敬一个国王、王子、贵族或具有崇高尊严的任何人,并出于这些品质来尊敬上述荣誉的标志。此外,偶像崇拜就像一个人尊敬教会的大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和上面的珠宝,或尊敬其他任何教长或主教,仅仅因为他的头冠或主教法冠;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人出于他们对教会之人的灵魂和这些人的永恒救赎的爱之热情而尊敬他们,并基于这些理由而尊敬他们头上的标记。再者,偶像崇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没有穗子的秸秆,或里面没有谷粒的穗子,甚至没有粒仁的谷粒,等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块田长满了庄稼,上面的谷粒充满粒仁,可以产出大量面粉和粮食。偶像崇拜也像一个里面没有受精胚胎的鸡蛋;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里面有受精元素、可以孵出小鸡的鸡蛋。进一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两种敬拜:偶像崇拜就像一个因黏膜炎而丧失嗅觉和味觉的人;当这样一个人把任何葡萄放在鼻孔,或把葡萄酒滴在舌头上时,除了触感外,他什么感觉都没有;而真正的代表性敬拜就像一个能同时敏锐地感觉到葡萄的芳香和葡萄酒的味道,从而享受这两者的功用和甜味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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