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每个教会都有四个连续状态或时期;它们在圣言中由“早晨”、“白天”、“晚上”和“黑夜”来表示。前面提到的那些教会当中的每一个教会都有四个连续状态或时期,这一点将在下文进行说明,下文会依次论述其中的每一个。之所以用时间的交替来描述它们,是因为生在教会,或教会在其中已经开始的每个人都首先进入教会的光,就是诸如黎明和早晨的那种光;后来,他发展到它的白天,爱其真理的人甚至发展到正午;如果那时他停在路上,没有发展到春夏之热,那么他的白天就会朝晚上衰落,最终就像夜间的光,这光会逐渐变暗;然后他在教会属灵事物上的聪明就变成冷光,就像冬季白天的光,这时他的确看见站立在他家附近,或花园里的树木,但这些树既没有叶子,也没有果实,因而像光秃秃的树干。因为教会的人从早晨发展到白天,是为了他可以通过理性之光被改造和重生,这只能通过按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来实现。若非如此,他的光就会变暗,成为黑暗、幽暗;也就是说,与他同在的光之真理变成虚假,虚假则变成看不见的邪恶。让自己重生的人则不然;黑夜不会临到他,因为他在神里面行走,因而不断处于白天;死后当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时,他也完全进入白天。启示录中关于新耶路撒冷,也就是新教会,即真正的基督教会的这些事就是这个意思:
那城不需要日头或月亮照耀它;因为神的荣耀必光照它,羔羊就是它的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它的光里行走;那里没有黑夜。(启示录21:23-25; 以西结书32:8; 阿摩司书5:20; 8:9)
在圣言中,“早晨”、“白天”、“晚上”和“黑夜”表示教会的连续状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可福音: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马可福音13:35; 马太福音25:1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时代的完结和那时主的降临。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向我说;祂必像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启示录:
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诗篇:
早晨一出现,神必帮助她。(诗篇46:5)
以赛亚书:
他从西珥呼问我说,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守望的说,早晨来到,黑夜也来。(以赛亚书21:11-12)
以西结书:
这地的居民哪,结局临到你;时候到了,日子近了。看哪,那日子!看哪,已来到!早晨已经发出。(以西结书7:5-7, 10)
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因为到了晚上时才有光。(撒迦利亚书14:7)
以赛亚书:
晚上时分,看哪,有惊吓;未到早晨他就没有了。(以赛亚书17:14)
诗篇:
晚间虽整夜哭泣,早晨却有歌唱。(诗篇30:5)
但以理书:
甚至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然后圣所才能正宗化过来;晚上和早晨的异象是真的。(但以理书8:14, 26)
西番雅书:
耶和华早晨在光中施行审判;祂不会间断。(西番雅书3: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如果你们能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那么我与我仆人大卫立的约也就能废弃。(耶利米书33:20-21, 25)
约翰福音:
耶稣说,趁着白日,我必须作神的工;黑夜来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约翰福音9:4)
路加福音:
在这一夜,两个人在一张床上,一个被接去,一个被撇下。(路加福音17:34)
这些经文论述了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由此明显可知,“必不再有时间了”(启示录10:6)是什么意思,即:教会不会有早晨、白天或晚上,只有黑夜;同样明显可知“一载二载半载”(启示录12:14; 但以理书12:7)是什么意思;以及“日期满足的时候”(以弗所书1:10; 加拉太书4:4)是什么意思。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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