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但人不可能承认神,或属于神的任何东西,除非神以个人的人形显现自己;因为属于世界的大自然围绕着人,除了来自它,并与他的身体器官接触的东西外,他什么都看不见,摸不着,或呼吸不到。他的心智由此孕育并采纳了一种在大自然怀抱中,就像子宫里的胚胎那样的理性;它也看不见任何东西,直到它挣扎出来,获得视觉。那么,一个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如何能通过任何方法看穿大自然,并承认在她之上的任何东西,如本身在属世事物之上的一切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一切宗教事物呢?因此,神显现自己,从而使祂自己得到承认,承认之后以祂的神性之灵激励人,通过这种方式在心里被接受,引导他最终来到在天堂里的祂自己那里,是绝对有必要的;这一切若不通过教导,是决不能实现的。一个皇帝或国王在开始统治之前,不是必须先让自己得到承认并加冕吗?他在加冕之前,不得拥有权力的徽章、穿上长袍并受膏吗?他不是必须通过双方都同意的宣誓契约使百姓与他自己立约,从而让百姓属于国王,国王属于百姓吗?新郎在求婚之前,结婚之后,不是必须先让自己被看到吗?在婴儿能说,“阿爸,父亲”之前,父亲不是必须先出现在婴儿面前,拥抱并亲吻他吗?其它情况也是如此。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就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7:14),教会的新郎和丈夫(启示录21:9),因而她所有后代的父,更是如此。“主耶和华(Lord Jehovih)”表示主我们的救主和救赎主;祂在但以理书和先知书的各处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
616.如果可以,请告诉我,对于重生的盲目愚蠢,还有比盛行在那些确认当今之信的人当中的更甚的吗?也就是说,信被注入人内,而他却像一块木头或石头,并且当这信被注入时,随之而来就是称义,也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此外的其它恩赐;而且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牢固确立这一信条,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因为他们声称人在其中完全无能为力。这就像是唯独神这一方在运作,而人那一方没有被赋予权能去运作,进而与神结合。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是手脚被捆住的人,像被称为苦役犯的船上囚犯吗?和这些人一样,人若挣脱手铐脚镣,就会被处死或判为死刑,也就是说,他若运用自由意志向邻行善,为了得救而凭自己信靠神,就会是这样。若人真的确认这种观点,然而又虔诚渴望天堂,那么他不就像是一个幽灵,站在那里思索,那信及其恩赐究竟有没有注入他;或若没有,它还会不会注入,因而思索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究竟有没有为他说情,或是不是圣灵在其它地方忙碌以至于来不及顾上他?最后,由于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他可能会离去,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就在我生活的道德行为中,我已经拥有,并如从前那样仍旧持有这种道德行为;因此,恩典在我里面是神圣的,而在那些没有获得那信的人里面是亵渎的。所以,为了这份圣洁能存留在我的道德行为中,今后我必小心谨慎,不去实践我自己的仁或信”,等等。凡认为脱离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能实现重生的人,都会变成这样一个幽灵,或若你愿意,变成这样一个盐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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