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a)该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是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的显现,以及呼召和立约,然后是它的兴起和早晨。我们从圣言被指教,在这个地球上的四个教会当中的每个教会的开始,主耶和华(Lord Jehovih)都出现了。这是因为神是教会及其宗教的全部中的全部;在教会,对神的承认就像身体里的灵魂,灵魂使身体的内层和外层都活着;这种承认又像种子里的多产元素,这种元素从至内层住在通过根从土地汲取的一切汁液里面,从第一次发芽甚至到它也在其中的果实都有它伴随,它还安排植物生长的过程,以便该过程按自己的秩序进行。因此,没有对神的承认,在天使眼里,教会的人就是一只野兽,就像森林里的野兽,或夜鸟,或海怪;是的,没有对神的承认,他就像一棵砍去树枝、砍碎树干的树木,整棵树堆成一堆,留作生火之用;因为主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没有对神的承认,人就其理性品质而言,内心就像一座被烧毁的城市的废墟,又像营养成分被煮掉,即变成垃圾的食物;等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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