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个命题,以色列和犹太教会
46.为使这个教会的状态能完全公开并清晰显示出来,我们按以下顺序调查它们是很重要的:
(a)该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是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的显现,以及呼召和立约,然后是它的兴起和早晨。
(b)该教会的第二个状态是教导,最终引入迦南地,然后是它进入光明的发展和白天。
(c)该教会的第三个状态是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然后是它的荒废或晚上。
(d)该教会的第四个状态是对圣物的亵渎,然后是它的完结或黑夜。
(e)在这个状态前后,作出了一个关于主耶和华(Lord Jehovih)降世,以及一个新教会的应许,公义和公平将在这个新教会掌权。
(f)该教会的第五个状态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然后是对来自它的那些人的审判;但这审判是在灵界。
(g)关于来自那个民族的天堂和地狱的信息。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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