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我用几句话来谈谈他们当中的代表性教会如何变成了一个崇拜偶像的教会。属天堂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以刚才所提到的可见和有形的形式或形像呈现在他们面前。这些形式或形像取自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的对象,它们代表诸如属于天国的那类事物。他们将这些典型的形式或形像摆在自己的圣所、房子的内室、集市、街道上,并按其含义摆列它们。但在对应的知识失去,因而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的知识消失之后,以后的后代开始将这些物体看成并承认为如此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然后向一些物体屈膝下跪,亲吻一些物体,用项链、香水盒、脚链打扮和装点一些物体,就像小孩子装点自己的玩偶;教皇党人则装饰他们的画像;他们将一些物体造为家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守护的半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大蛇;此外,他们把一些物体的微型形式拿在手里,将一些搂在怀里,抚摩着,在它们耳边低声请愿;等等。天堂的典型就这样变成地狱的典型,天堂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则变成偶像。由于对天上事物的这种改变和扭曲,一个新的代表性教会在以色列人当中兴起,前面所说的真正代表在该教会被建立;他们被禁止通过任何其它代表来举行神性敬拜,这从十诫的第一诫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拜它们。(出埃及记20:4-5; 申命记5:8-9)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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