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我用几句话来谈谈他们当中的代表性教会如何变成了一个崇拜偶像的教会。属天堂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以刚才所提到的可见和有形的形式或形像呈现在他们面前。这些形式或形像取自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的对象,它们代表诸如属于天国的那类事物。他们将这些典型的形式或形像摆在自己的圣所、房子的内室、集市、街道上,并按其含义摆列它们。但在对应的知识失去,因而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的知识消失之后,以后的后代开始将这些物体看成并承认为如此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然后向一些物体屈膝下跪,亲吻一些物体,用项链、香水盒、脚链打扮和装点一些物体,就像小孩子装点自己的玩偶;教皇党人则装饰他们的画像;他们将一些物体造为家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守护的半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大蛇;此外,他们把一些物体的微型形式拿在手里,将一些搂在怀里,抚摩着,在它们耳边低声请愿;等等。天堂的典型就这样变成地狱的典型,天堂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则变成偶像。由于对天上事物的这种改变和扭曲,一个新的代表性教会在以色列人当中兴起,前面所说的真正代表在该教会被建立;他们被禁止通过任何其它代表来举行神性敬拜,这从十诫的第一诫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拜它们。(出埃及记20:4-5; 申命记5:8-9)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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