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我用几句话来谈谈他们当中的代表性教会如何变成了一个崇拜偶像的教会。属天堂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以刚才所提到的可见和有形的形式或形像呈现在他们面前。这些形式或形像取自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的对象,它们代表诸如属于天国的那类事物。他们将这些典型的形式或形像摆在自己的圣所、房子的内室、集市、街道上,并按其含义摆列它们。但在对应的知识失去,因而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的知识消失之后,以后的后代开始将这些物体看成并承认为如此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然后向一些物体屈膝下跪,亲吻一些物体,用项链、香水盒、脚链打扮和装点一些物体,就像小孩子装点自己的玩偶;教皇党人则装饰他们的画像;他们将一些物体造为家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守护的半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大蛇;此外,他们把一些物体的微型形式拿在手里,将一些搂在怀里,抚摩着,在它们耳边低声请愿;等等。天堂的典型就这样变成地狱的典型,天堂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则变成偶像。由于对天上事物的这种改变和扭曲,一个新的代表性教会在以色列人当中兴起,前面所说的真正代表在该教会被建立;他们被禁止通过任何其它代表来举行神性敬拜,这从十诫的第一诫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拜它们。(出埃及记20:4-5; 申命记5:8-9)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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