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我用几句话来谈谈他们当中的代表性教会如何变成了一个崇拜偶像的教会。属天堂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以刚才所提到的可见和有形的形式或形像呈现在他们面前。这些形式或形像取自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的对象,它们代表诸如属于天国的那类事物。他们将这些典型的形式或形像摆在自己的圣所、房子的内室、集市、街道上,并按其含义摆列它们。但在对应的知识失去,因而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的知识消失之后,以后的后代开始将这些物体看成并承认为如此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然后向一些物体屈膝下跪,亲吻一些物体,用项链、香水盒、脚链打扮和装点一些物体,就像小孩子装点自己的玩偶;教皇党人则装饰他们的画像;他们将一些物体造为家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守护的半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大蛇;此外,他们把一些物体的微型形式拿在手里,将一些搂在怀里,抚摩着,在它们耳边低声请愿;等等。天堂的典型就这样变成地狱的典型,天堂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则变成偶像。由于对天上事物的这种改变和扭曲,一个新的代表性教会在以色列人当中兴起,前面所说的真正代表在该教会被建立;他们被禁止通过任何其它代表来举行神性敬拜,这从十诫的第一诫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拜它们。(出埃及记20:4-5; 申命记5:8-9)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