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我用几句话来谈谈他们当中的代表性教会如何变成了一个崇拜偶像的教会。属天堂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以刚才所提到的可见和有形的形式或形像呈现在他们面前。这些形式或形像取自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的对象,它们代表诸如属于天国的那类事物。他们将这些典型的形式或形像摆在自己的圣所、房子的内室、集市、街道上,并按其含义摆列它们。但在对应的知识失去,因而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的知识消失之后,以后的后代开始将这些物体看成并承认为如此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然后向一些物体屈膝下跪,亲吻一些物体,用项链、香水盒、脚链打扮和装点一些物体,就像小孩子装点自己的玩偶;教皇党人则装饰他们的画像;他们将一些物体造为家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守护的半神,将一些物体造为大蛇;此外,他们把一些物体的微型形式拿在手里,将一些搂在怀里,抚摩着,在它们耳边低声请愿;等等。天堂的典型就这样变成地狱的典型,天堂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则变成偶像。由于对天上事物的这种改变和扭曲,一个新的代表性教会在以色列人当中兴起,前面所说的真正代表在该教会被建立;他们被禁止通过任何其它代表来举行神性敬拜,这从十诫的第一诫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拜它们。(出埃及记20:4-5; 申命记5:8-9)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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