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谁能否认宇宙是为了人类而创造的,以便从中可以形成一个天使天堂,神在那里可以住在祂荣耀的权柄中?为了促进并实现这个目的,除了宗教,还有什么中间原因呢?除了与神同行外,宗教还能是什么呢?此外,宗教就像一粒种子,在属灵事物上,并通过属灵事物在道德事物上,又通过后者和前者在文明事物上产生公义和真正的渴望,由此产生公平和行为。因此,为叫人们可以知道拥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何品质,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何品质,有必要说明一下。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就像一只鹈鹕,用自己的鲜血滋养它的幼雏;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就像一只秃鹫,在处于饥饿状态时连自己的后代都吞吃。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道德事物上就像在巢中与自己的配偶同在的一只斑鸠,坐在它的蛋上或幼雏上;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道德事物上就像鸽笼里的一只鸢或鹰。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政治事务上就像一只嘴里叼着一串葡萄的飞翔的天鹅;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政治事务上就像一只嘴里含着毒草的蛇怪。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司法事务上就像一个骑在宝马上的保民官1;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司法事务上就像阿拉伯沙漠里的一条蛇,嘴里咬着它的尾巴,在马上把自己紧紧卷起来缠绕骑马的人。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其它一切文明事务上就像一位王子,一个国王的儿子,展现出仁爱的标志和真理的恩典;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就像冥王宫廷入口处长着三个头的冥府守门狗,或地狱三头犬,从它的三个口中吐出乌头(野生植物,根有毒)来。
注:1.保民官,tribune,亦译保民平民官,古罗马时期维护平民利益的一种特殊官职。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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