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谁能否认宇宙是为了人类而创造的,以便从中可以形成一个天使天堂,神在那里可以住在祂荣耀的权柄中?为了促进并实现这个目的,除了宗教,还有什么中间原因呢?除了与神同行外,宗教还能是什么呢?此外,宗教就像一粒种子,在属灵事物上,并通过属灵事物在道德事物上,又通过后者和前者在文明事物上产生公义和真正的渴望,由此产生公平和行为。因此,为叫人们可以知道拥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何品质,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何品质,有必要说明一下。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就像一只鹈鹕,用自己的鲜血滋养它的幼雏;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就像一只秃鹫,在处于饥饿状态时连自己的后代都吞吃。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道德事物上就像在巢中与自己的配偶同在的一只斑鸠,坐在它的蛋上或幼雏上;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道德事物上就像鸽笼里的一只鸢或鹰。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政治事务上就像一只嘴里叼着一串葡萄的飞翔的天鹅;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政治事务上就像一只嘴里含着毒草的蛇怪。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司法事务上就像一个骑在宝马上的保民官1;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司法事务上就像阿拉伯沙漠里的一条蛇,嘴里咬着它的尾巴,在马上把自己紧紧卷起来缠绕骑马的人。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其它一切文明事务上就像一位王子,一个国王的儿子,展现出仁爱的标志和真理的恩典;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就像冥王宫廷入口处长着三个头的冥府守门狗,或地狱三头犬,从它的三个口中吐出乌头(野生植物,根有毒)来。
注:1.保民官,tribune,亦译保民平民官,古罗马时期维护平民利益的一种特殊官职。
377.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无信之仁并非仁;无仁之信并非信,如前面(335-361)所说明的。因此,仁凭自身并不存在,信凭自身也不存在;所以不能说仁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或说信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意愿和理解力的情形也一样。意愿凭自身并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事物;理解力凭自身也不存在,或产生任何事物。所产生的一切事物皆出自这二者的共同行动,是被意愿激活的理解力的产物。这种相似性的原因在于,意愿是仁的居所,理解力则是信的居所。可以说,唯独信更不会产生善行,因为信是真理,它的功能就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会照亮仁及其实践。关于真理的这种光照或启示,主教导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行善时,他就行在光里,也就是说,聪明智慧地行善。
仁与信的结合就象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与作为母亲的妻子所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就是善与真的知识,则是由作为父亲的仁与作为母亲的信所生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的宗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就属灵之义而言,“丈夫”和“父亲”是指仁之善,“妻子”和“母亲”是指信之真。这一切还清楚表明,唯独仁或唯独信无法产生善行,就象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无法生出子女一样。信之真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甚至滋养它。因此,人若有仁而无信之真,就象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抓取果子,却不知道这些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故可知,仁若没有信之真,就象没有汁液的果子,如干瘪的无花果,或象榨出酒后的葡萄。由于前面还说到,真理滋养信,故可知,仁若丧失信之真,就无法得到滋养,好比人只能吃烤面包,喝池中的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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