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谁能否认宇宙是为了人类而创造的,以便从中可以形成一个天使天堂,神在那里可以住在祂荣耀的权柄中?为了促进并实现这个目的,除了宗教,还有什么中间原因呢?除了与神同行外,宗教还能是什么呢?此外,宗教就像一粒种子,在属灵事物上,并通过属灵事物在道德事物上,又通过后者和前者在文明事物上产生公义和真正的渴望,由此产生公平和行为。因此,为叫人们可以知道拥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何品质,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何品质,有必要说明一下。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就像一只鹈鹕,用自己的鲜血滋养它的幼雏;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就像一只秃鹫,在处于饥饿状态时连自己的后代都吞吃。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道德事物上就像在巢中与自己的配偶同在的一只斑鸠,坐在它的蛋上或幼雏上;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道德事物上就像鸽笼里的一只鸢或鹰。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政治事务上就像一只嘴里叼着一串葡萄的飞翔的天鹅;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政治事务上就像一只嘴里含着毒草的蛇怪。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司法事务上就像一个骑在宝马上的保民官1;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司法事务上就像阿拉伯沙漠里的一条蛇,嘴里咬着它的尾巴,在马上把自己紧紧卷起来缠绕骑马的人。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其它一切文明事务上就像一位王子,一个国王的儿子,展现出仁爱的标志和真理的恩典;而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就像冥王宫廷入口处长着三个头的冥府守门狗,或地狱三头犬,从它的三个口中吐出乌头(野生植物,根有毒)来。
注:1.保民官,tribune,亦译保民平民官,古罗马时期维护平民利益的一种特殊官职。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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