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f)该教会的第六个状态就是最后审判之后,把忠信者提升到神那里,从他们当中形成一个新天堂;把恶人从神那里移除,从他们当中形成一个新地狱。在前面的命题(10—17节)中,我解释了完结之后,上述四个教会当中的每个教会的所有人都被施行了一次最后的审判,之后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地狱从他们当中形成;因此,这个地球上的居民已经被施行了四次审判,并且四个天堂和地狱从他们当中形成;我获准知道,这些天堂和这些地狱彼此完全分离,任何人都决不能从自己这边过到另一个人那边。《婚姻之爱》这本书已经描述了所有这些天堂;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的属灵起源只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只来自主对教会的爱和教会对主的爱(如这本书所说明的,116-131节);又由于上古之人只要本身仍保持神的形像,就处于这些爱,所以我要从这本书中摘录关于当时我获准进入的天堂的以下内容,具体如下。
571.论述悔改后,按照顺序,接下来要论述改造与重生,因为它们紧随悔改而来,并通过悔改逐步推进。当人从属世变得属灵时,有两种状态是人必须进入和经历的。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第一个状态,人从属世状态关注他的属灵状态,并渴望变得属灵。在第二个状态,人变得属灵-属世。第一个状态通过真理形成,不过,这些真理必须是信之真理,人通过这些真理关注仁爱。第二个状态通过构成仁爱的良善形成,人经由这些良善进入信之真理。或换句话说,第一个状态是理解力部分的思维状态,第二个状态则是意愿部分的爱之状态。当第二个状态开始并发展时,心灵会发生变化,经受反转,然后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驱使并引导理解力根据它的爱来思考,与爱保持一致。结果,只要爱之良善开始作用于第一部分,信之真理作用于第二部分,人就是属灵的,是一个新生物。然后,他出于仁行事,出于信说话,感受仁之良善,觉知信之真理,之后就在主里面,处在平安当中,从而重生。
在世时已进入第一个状态的人,死后能被引入第二个状态。但在世时未进入第一个状态的人,死后无法被引入第二个状态,因而不能重生。这两种状态好比春日里光与热的发展:第一个状态好比黎明或雄鸡报晓;第二个状态好比清晨或日出;第二个状态的发展好比黎明向正午的推进,从而进入光与热。还好比麦田,起初尚在萌芽状态,然后开始抽穗,长出麦芒,最后成熟,长成小麦;又好比一棵树,先是种子在地里萌芽,然后长出茎,由此发出枝条,这些枝条长满叶子,最后开花,果实便通过花的核心部分开始形成,随着果实逐渐成熟,它产出如新一代的新种子。第一个状态,即改造的状态,还好比蚕作茧自缚的状态,一番辛苦过后,它就破蚕而出,飞向空中,并且不再以之前的桑叶,而是以花汁滋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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