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f)该教会的第六个状态就是最后审判之后,把忠信者提升到神那里,从他们当中形成一个新天堂;把恶人从神那里移除,从他们当中形成一个新地狱。在前面的命题(10—17节)中,我解释了完结之后,上述四个教会当中的每个教会的所有人都被施行了一次最后的审判,之后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地狱从他们当中形成;因此,这个地球上的居民已经被施行了四次审判,并且四个天堂和地狱从他们当中形成;我获准知道,这些天堂和这些地狱彼此完全分离,任何人都决不能从自己这边过到另一个人那边。《婚姻之爱》这本书已经描述了所有这些天堂;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的属灵起源只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只来自主对教会的爱和教会对主的爱(如这本书所说明的,116-131节);又由于上古之人只要本身仍保持神的形像,就处于这些爱,所以我要从这本书中摘录关于当时我获准进入的天堂的以下内容,具体如下。
194.(1)何为属灵之义。当仔细研究并详细阐述圣言以支持教会的某个信条时,属灵之义并不是那种透过字义就能显现出来的意义;这样的意义可称为基督教会所理解的圣言字义。属灵之义在字义中是看不见的,它在字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显现在眼睛里面,或爱的情感显现在脸上。不仅对世人,而且对天使来说,圣言之所以是属灵的,主要是因为属灵之义。因此,属灵之义使得圣言成为与天堂沟通的一个渠道。由于圣言内义是属灵的,故它纯由对应写成。凡以对应写成的东西,就其最外在意义而言,书写风格都类似先知书、福音书和启示录所用的风格。表面上看,它似乎普普通通,但内在却隐藏着神圣智慧和一切天使智慧。至于对应的性质,大家可参看我的《天堂与地狱》一书(1758年出版于伦敦);那里有几节(87-102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还有几节(102-115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接下来,我将通过下面从圣言所引用的例子进一步解释对应的性质(196-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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