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f)该教会的第六个状态就是最后审判之后,把忠信者提升到神那里,从他们当中形成一个新天堂;把恶人从神那里移除,从他们当中形成一个新地狱。在前面的命题(10—17节)中,我解释了完结之后,上述四个教会当中的每个教会的所有人都被施行了一次最后的审判,之后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地狱从他们当中形成;因此,这个地球上的居民已经被施行了四次审判,并且四个天堂和地狱从他们当中形成;我获准知道,这些天堂和这些地狱彼此完全分离,任何人都决不能从自己这边过到另一个人那边。《婚姻之爱》这本书已经描述了所有这些天堂;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的属灵起源只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只来自主对教会的爱和教会对主的爱(如这本书所说明的,116-131节);又由于上古之人只要本身仍保持神的形像,就处于这些爱,所以我要从这本书中摘录关于当时我获准进入的天堂的以下内容,具体如下。
186.记事二:
有一次,我脑子里面反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神学会储存在人类心智的哪一部分呢?起初,我认为既然神学是属灵和属天的,那它必在最高层。因为人类心智分为三层,就象三层的房子,或象三层天堂天使的居所。这时,一位天使站在旁边说:“对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来说,神学直达最高层,因为那就是他们的天堂所在之处,他们就居于天使所在的光中。然而,理论上所考虑和理解的道德伦理学居于第二层,因为它们与属灵事物相通;政治事务则居于这些事物之下的第一层;而多种多样,能被分门别类的科学则构成进入更高区域的一道门。属灵的、道德的、政治的和科学的事物若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从属,那么他们的言行就会由公义与公平所主导。原因在于,真理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从最高层往下照到下面所有事物上,就像阳光依次通过以太和大气照到人类、动物和鱼类的眼睛上一样。
“然而,对那些只是为了自己名声的荣耀、而非因为真理而爱真理之人来说,在神学问题上的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对他们而言,神学与科学一道居于最低层;对有些人来说,神学与科学会混在一起;对另一些人来说,这二者则不会如此混合。政治事务也居于这一层,只是还要更低,在这些下面的则是道德事务,因为在这类人里面,这两个更高层不会在右手边开放。因此,这些人没有内在判断力,也没有对公义的任何情感,只有一种机灵,使得他们能谈论各种话题,仿佛他们很聪明,还能使他们确认显得好像很理性的任何事。但其理性的目标,也就是他们的最爱,却是虚假,因为这些虚假与感官谬见是分不开的。这就是为何世上有那么多的人如同瞎子一样看不到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一听闻真理,他们就赶紧捂住鼻子,以防真理的气味钻进鼻孔,造成恶心呕吐。相反,当面对虚假时,他们则张开所有感官畅饮它们,如同鲸鱼吞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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