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既然在基督教界,众教会,无论天主教会,还是那些与它分离、以其领袖,即路德、墨兰顿和加尔文命名的教会,都将所有的罪追溯到亚当及其过犯,那么关于邪恶遗传的源头,可以在此增补一些东西;因为这些源头和世上的父母一样多。邪恶的倾向、天赋和习性都来自这些源头,这一点从经验的证明,以及理性的同意如在白昼之光中那样显而易见。从收集的经验证明,谁不知道孩子,孩子的孩子,甚至直到某个后代都有来自父母的一种性情,以及由此而来的举止和面容的大体样式?谁不能由此推断出,原罪来自他们?当每个人看到家族中的兄弟和亲戚的面容和举止时,给他的想法使他知道并承认这一点。
那么,有什么理由从亚当及其种那里推断出一切邪恶的起源呢?难道没有同样的理由从父母那里推断出这种起源吗?这些父母的种岂不同样自我繁殖吗?仅仅从亚当的种来推断宇宙中所有人的心智的属灵形式从中并照之存在的倾向或诱惑,就像从一个蛋中衍生出各种鸟类,从一个种中衍生出各种性质的野兽,从一个根中衍生出各种果树。人不是有无限的多样性吗?这个人像绵羊,那个人像狼;这个人像小山羊,那个人像黑豹;这个人像套在马车上的温驯的短腿壮马,那个人像车前无法驯服的一头野驴;这个人像一只顽皮的牛犊,那个人像一只贪婪的老虎;等等。他的每种独特性情除了来自父母外,还能来自何处?那么又为什么来自亚当呢?然而,经上只是以一种代表的类型用亚当来描述这个地球上的第一个教会,如前所示。这不就像从深藏在地里的一个单一种群来追踪具有各种形状和功用的树木的种植园、从一株单一植物来追踪各种价值的灌木吗?这不也像从时代和历史的黑暗中来提取光明、又像展开没有一个答案的谜之线索吗?为什么不从与神同行(创世记6:9)、神所赐福(创世记9:1)的挪亚,以及由他那里唯独幸存下来、从而全地散布开来(创世记9:19)的三个儿子来追踪它们呢?来自亚当的几代人的遗传品质难道不会像被一场大洪水淹没那样被如此根除吗?
但我的朋友,我会揭开罪的真正源头。一切邪恶都由魔鬼,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无神论的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另一方面,一切良善都由主,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对祂的得救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人们当中具有无限多样性的一切良善的世世代代都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而非其它源头;相反,他们当中具有多样性的一切邪恶的世世代代都来自魔鬼与一个亵渎会众的结合,而非其它源头。谁不知道,或有可能知道,一个人必须被主重生,也就是被新造,并且这种情况发生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由此可知,一个人不愿重生,或被新造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并保留从父母那里被植入他的邪恶。这就是隐藏在十诫中的第一诫里面的东西:
我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察罚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罪孽;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施怜悯,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5-6; 申命记5:9-10)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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