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既然在基督教界,众教会,无论天主教会,还是那些与它分离、以其领袖,即路德、墨兰顿和加尔文命名的教会,都将所有的罪追溯到亚当及其过犯,那么关于邪恶遗传的源头,可以在此增补一些东西;因为这些源头和世上的父母一样多。邪恶的倾向、天赋和习性都来自这些源头,这一点从经验的证明,以及理性的同意如在白昼之光中那样显而易见。从收集的经验证明,谁不知道孩子,孩子的孩子,甚至直到某个后代都有来自父母的一种性情,以及由此而来的举止和面容的大体样式?谁不能由此推断出,原罪来自他们?当每个人看到家族中的兄弟和亲戚的面容和举止时,给他的想法使他知道并承认这一点。
那么,有什么理由从亚当及其种那里推断出一切邪恶的起源呢?难道没有同样的理由从父母那里推断出这种起源吗?这些父母的种岂不同样自我繁殖吗?仅仅从亚当的种来推断宇宙中所有人的心智的属灵形式从中并照之存在的倾向或诱惑,就像从一个蛋中衍生出各种鸟类,从一个种中衍生出各种性质的野兽,从一个根中衍生出各种果树。人不是有无限的多样性吗?这个人像绵羊,那个人像狼;这个人像小山羊,那个人像黑豹;这个人像套在马车上的温驯的短腿壮马,那个人像车前无法驯服的一头野驴;这个人像一只顽皮的牛犊,那个人像一只贪婪的老虎;等等。他的每种独特性情除了来自父母外,还能来自何处?那么又为什么来自亚当呢?然而,经上只是以一种代表的类型用亚当来描述这个地球上的第一个教会,如前所示。这不就像从深藏在地里的一个单一种群来追踪具有各种形状和功用的树木的种植园、从一株单一植物来追踪各种价值的灌木吗?这不也像从时代和历史的黑暗中来提取光明、又像展开没有一个答案的谜之线索吗?为什么不从与神同行(创世记6:9)、神所赐福(创世记9:1)的挪亚,以及由他那里唯独幸存下来、从而全地散布开来(创世记9:19)的三个儿子来追踪它们呢?来自亚当的几代人的遗传品质难道不会像被一场大洪水淹没那样被如此根除吗?
但我的朋友,我会揭开罪的真正源头。一切邪恶都由魔鬼,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无神论的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另一方面,一切良善都由主,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对祂的得救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人们当中具有无限多样性的一切良善的世世代代都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而非其它源头;相反,他们当中具有多样性的一切邪恶的世世代代都来自魔鬼与一个亵渎会众的结合,而非其它源头。谁不知道,或有可能知道,一个人必须被主重生,也就是被新造,并且这种情况发生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由此可知,一个人不愿重生,或被新造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并保留从父母那里被植入他的邪恶。这就是隐藏在十诫中的第一诫里面的东西:
我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察罚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罪孽;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施怜悯,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5-6; 申命记5:9-10)
58.如果当今流行的有关神全能的观点是正确的,以致它延伸到了既行善又行恶的地步,那么,神就可以,确切地说,很容易将整个地狱提入天堂,将魔鬼和撒旦变为天使,在一瞬间将不信的人从世上的罪孽中洁净,让他们焕然一新,使他们成圣、重生,将他们从易怒之子转变为恩典之子(以弗所书2:3-8),也就是使他们称义,而成就这一切仅凭祂儿子公义的转稼和归给。但神不会凭自己的全能这样做,因为这违反祂施加于整个宇宙的秩序法则,同时违反施加于每个人的秩序法则,这些法则要求神与人之间的结合应是相互的。这一点将在本书后面予以证明(即89,99,100,110:4-6,368-372节)。关于神全能的这种谬念和信仰导致的结果是:神能将人的山羊本性变为绵羊;祂若乐意,便能将他从祂的左边移到右边(马太福音25:31-46),还能将龙的使者变成米迦勒的使者(启示录12:7);并且具有鼹鼠般的理解力之人能被赋予雄鹰的敏锐视觉;总之,祂能将猫头鹰样的人作成鸽子样的人。然而,所有这些事神都不可能做,因为它们违反祂的秩序法则。不过,祂一直不断意愿它们,并努力实现它们。祂若能做这种事,就不会让亚当听从蛇的话去摘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并将它放在嘴里。若能这样做,祂不会让该隐去杀他的兄弟,不会让大卫去数点百姓数目,也不会让所罗门为偶像建神殿,或犹大和以色列的王亵渎圣殿,他们经常做这种事。事实上,若神真的能通过祂儿子所成就的救赎这样做,那祂会拯救全人类,无一例外,并且会铲除所有地狱。古代的异教徒将全能归给他们的神和女神,这是他们的神话传说的源头。如丢卡利翁和皮拉的传说,他们将石头扔到身后去,人就从石头中长了出来;阿波罗将达芙妮变成一株月桂树;黛安娜将猎人变成一头牡鹿;他们的另一位神则将帕纳萨斯山的少女变成喜鹊。如今还流行着关于神性全能的类似信念。如此多迷信的异端邪说之所以传入世界各地凡有宗教的地方,即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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