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既然在基督教界,众教会,无论天主教会,还是那些与它分离、以其领袖,即路德、墨兰顿和加尔文命名的教会,都将所有的罪追溯到亚当及其过犯,那么关于邪恶遗传的源头,可以在此增补一些东西;因为这些源头和世上的父母一样多。邪恶的倾向、天赋和习性都来自这些源头,这一点从经验的证明,以及理性的同意如在白昼之光中那样显而易见。从收集的经验证明,谁不知道孩子,孩子的孩子,甚至直到某个后代都有来自父母的一种性情,以及由此而来的举止和面容的大体样式?谁不能由此推断出,原罪来自他们?当每个人看到家族中的兄弟和亲戚的面容和举止时,给他的想法使他知道并承认这一点。
那么,有什么理由从亚当及其种那里推断出一切邪恶的起源呢?难道没有同样的理由从父母那里推断出这种起源吗?这些父母的种岂不同样自我繁殖吗?仅仅从亚当的种来推断宇宙中所有人的心智的属灵形式从中并照之存在的倾向或诱惑,就像从一个蛋中衍生出各种鸟类,从一个种中衍生出各种性质的野兽,从一个根中衍生出各种果树。人不是有无限的多样性吗?这个人像绵羊,那个人像狼;这个人像小山羊,那个人像黑豹;这个人像套在马车上的温驯的短腿壮马,那个人像车前无法驯服的一头野驴;这个人像一只顽皮的牛犊,那个人像一只贪婪的老虎;等等。他的每种独特性情除了来自父母外,还能来自何处?那么又为什么来自亚当呢?然而,经上只是以一种代表的类型用亚当来描述这个地球上的第一个教会,如前所示。这不就像从深藏在地里的一个单一种群来追踪具有各种形状和功用的树木的种植园、从一株单一植物来追踪各种价值的灌木吗?这不也像从时代和历史的黑暗中来提取光明、又像展开没有一个答案的谜之线索吗?为什么不从与神同行(创世记6:9)、神所赐福(创世记9:1)的挪亚,以及由他那里唯独幸存下来、从而全地散布开来(创世记9:19)的三个儿子来追踪它们呢?来自亚当的几代人的遗传品质难道不会像被一场大洪水淹没那样被如此根除吗?
但我的朋友,我会揭开罪的真正源头。一切邪恶都由魔鬼,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无神论的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另一方面,一切良善都由主,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对祂的得救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人们当中具有无限多样性的一切良善的世世代代都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而非其它源头;相反,他们当中具有多样性的一切邪恶的世世代代都来自魔鬼与一个亵渎会众的结合,而非其它源头。谁不知道,或有可能知道,一个人必须被主重生,也就是被新造,并且这种情况发生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由此可知,一个人不愿重生,或被新造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并保留从父母那里被植入他的邪恶。这就是隐藏在十诫中的第一诫里面的东西:
我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察罚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罪孽;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施怜悯,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5-6; 申命记5:9-10)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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