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既然在基督教界,众教会,无论天主教会,还是那些与它分离、以其领袖,即路德、墨兰顿和加尔文命名的教会,都将所有的罪追溯到亚当及其过犯,那么关于邪恶遗传的源头,可以在此增补一些东西;因为这些源头和世上的父母一样多。邪恶的倾向、天赋和习性都来自这些源头,这一点从经验的证明,以及理性的同意如在白昼之光中那样显而易见。从收集的经验证明,谁不知道孩子,孩子的孩子,甚至直到某个后代都有来自父母的一种性情,以及由此而来的举止和面容的大体样式?谁不能由此推断出,原罪来自他们?当每个人看到家族中的兄弟和亲戚的面容和举止时,给他的想法使他知道并承认这一点。
那么,有什么理由从亚当及其种那里推断出一切邪恶的起源呢?难道没有同样的理由从父母那里推断出这种起源吗?这些父母的种岂不同样自我繁殖吗?仅仅从亚当的种来推断宇宙中所有人的心智的属灵形式从中并照之存在的倾向或诱惑,就像从一个蛋中衍生出各种鸟类,从一个种中衍生出各种性质的野兽,从一个根中衍生出各种果树。人不是有无限的多样性吗?这个人像绵羊,那个人像狼;这个人像小山羊,那个人像黑豹;这个人像套在马车上的温驯的短腿壮马,那个人像车前无法驯服的一头野驴;这个人像一只顽皮的牛犊,那个人像一只贪婪的老虎;等等。他的每种独特性情除了来自父母外,还能来自何处?那么又为什么来自亚当呢?然而,经上只是以一种代表的类型用亚当来描述这个地球上的第一个教会,如前所示。这不就像从深藏在地里的一个单一种群来追踪具有各种形状和功用的树木的种植园、从一株单一植物来追踪各种价值的灌木吗?这不也像从时代和历史的黑暗中来提取光明、又像展开没有一个答案的谜之线索吗?为什么不从与神同行(创世记6:9)、神所赐福(创世记9:1)的挪亚,以及由他那里唯独幸存下来、从而全地散布开来(创世记9:19)的三个儿子来追踪它们呢?来自亚当的几代人的遗传品质难道不会像被一场大洪水淹没那样被如此根除吗?
但我的朋友,我会揭开罪的真正源头。一切邪恶都由魔鬼,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无神论的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另一方面,一切良善都由主,如同由一个父亲成孕,并由对祂的得救信仰,如同由一个母亲生出。人们当中具有无限多样性的一切良善的世世代代都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而非其它源头;相反,他们当中具有多样性的一切邪恶的世世代代都来自魔鬼与一个亵渎会众的结合,而非其它源头。谁不知道,或有可能知道,一个人必须被主重生,也就是被新造,并且这种情况发生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良善?由此可知,一个人不愿重生,或被新造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并保留从父母那里被植入他的邪恶。这就是隐藏在十诫中的第一诫里面的东西:
我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察罚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罪孽;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施怜悯,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5-6; 申命记5:9-10)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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