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有哪个心智健全的人看不出,那些与亚当有关的事物不是指第一个形成的人的任何状态,而是指教会的状态?例如,神将两棵树安置在园子中间,人吃其中一棵树就有永生,吃另一棵树就有永死;祂使后者“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是赋予聪明的可喜爱的”(创世记3:6),因而就好像在蛊惑他们的灵魂;祂还承认那蛇,允许它当着那女人丈夫的面向她说哄骗的话,而那丈夫是神的形像和样式;祂又让他们被蛇的奉承和诡计诱惑;此外,为何祂不规定(因为祂预见到了),他们和来自他们的整个人类不可陷入祂诅咒的刑罚;因为我们在基督教的正统书籍中读到:由于这个原罪,“人里面有他的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的一种最内在、最邪恶、最深刻、最难以捉摸、又最无法形容的堕落,取代了所丧失的神的形像;这是一切实际邪恶的根(《协和信条》,640页)”;父神将这普遍的诅咒从祂面前转离,差祂的儿子降世,这儿子可以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安抚祂;此外还有其它在每个人看来与神不一致的许多事。
从根据其历史意义来理解的上述细节,谁不会用比喻理性得出结论说,这就像一个人给依靠他的人一块最肥沃的田地,却又在田里挖了一个坑,在坑上面盖上手脚一碰就掉到里面的木板;在中间把一个身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手拿金杯的妓女(就像启示录17:4中的大淫妇)放在看台上,这个妓女用她的甜言蜜语把此人引诱到自己这里,从而让他掉进坑里淹死?这岂不像一个人把一片茂盛的玉米地作为礼物送给他的朋友,却又在地中间隐藏网罗,打发一个塞壬利用歌声和甜美声音的诱惑,引诱他到那个地方,使他陷入网罗,不能从中挣脱他的脚吗?是的,用进一步的比喻来说,这就像一个人把一位贵客引到有两个餐厅的房子里,每个餐厅都有桌子,天使坐在一张桌子旁,恶灵坐在另一张桌子旁,后者的桌子上摆放着杯盘,杯子里盛满甜蜜却有毒的葡萄酒,盘子里则是含有乌头(野生植物,根有毒)的食物;他允许恶灵在那里代表巴克斯的狂欢(在罗马宗教中,巴克斯是葡萄与葡萄酒之神,也是狂欢与放荡之神)和小丑的愚蠢,并引诱他们吃这些食物、喝这些葡萄酒。
但我的朋友,当作属灵的理解,也就是按灵义展开时,与亚当、神的园子和园中的两棵树有关的事物,就会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面出现;那时会清楚看到,“亚当”作为一种类型,表示上古教会;该教会的连续状态以他一生的变迁来描述。因为一个教会一开始就像一个被新造的人,他拥有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属灵心智,并逐渐从属灵变得属世,最终变得感官化,只相信身体感官所指示的东西。这样一个人在天堂看上去就像一个人坐在一只兽身上,这兽转过头来用牙齿啃咬、撕裂和压碎坐在它上面的这个人。而真正的属灵人在天堂看上去也像一个人坐在一只兽身上,但这兽很温驯;他用纤细的缰绳,甚至用一个手势,或点一下头就能控制它。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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