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有哪个心智健全的人看不出,那些与亚当有关的事物不是指第一个形成的人的任何状态,而是指教会的状态?例如,神将两棵树安置在园子中间,人吃其中一棵树就有永生,吃另一棵树就有永死;祂使后者“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是赋予聪明的可喜爱的”(创世记3:6),因而就好像在蛊惑他们的灵魂;祂还承认那蛇,允许它当着那女人丈夫的面向她说哄骗的话,而那丈夫是神的形像和样式;祂又让他们被蛇的奉承和诡计诱惑;此外,为何祂不规定(因为祂预见到了),他们和来自他们的整个人类不可陷入祂诅咒的刑罚;因为我们在基督教的正统书籍中读到:由于这个原罪,“人里面有他的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的一种最内在、最邪恶、最深刻、最难以捉摸、又最无法形容的堕落,取代了所丧失的神的形像;这是一切实际邪恶的根(《协和信条》,640页)”;父神将这普遍的诅咒从祂面前转离,差祂的儿子降世,这儿子可以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安抚祂;此外还有其它在每个人看来与神不一致的许多事。
从根据其历史意义来理解的上述细节,谁不会用比喻理性得出结论说,这就像一个人给依靠他的人一块最肥沃的田地,却又在田里挖了一个坑,在坑上面盖上手脚一碰就掉到里面的木板;在中间把一个身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手拿金杯的妓女(就像启示录17:4中的大淫妇)放在看台上,这个妓女用她的甜言蜜语把此人引诱到自己这里,从而让他掉进坑里淹死?这岂不像一个人把一片茂盛的玉米地作为礼物送给他的朋友,却又在地中间隐藏网罗,打发一个塞壬利用歌声和甜美声音的诱惑,引诱他到那个地方,使他陷入网罗,不能从中挣脱他的脚吗?是的,用进一步的比喻来说,这就像一个人把一位贵客引到有两个餐厅的房子里,每个餐厅都有桌子,天使坐在一张桌子旁,恶灵坐在另一张桌子旁,后者的桌子上摆放着杯盘,杯子里盛满甜蜜却有毒的葡萄酒,盘子里则是含有乌头(野生植物,根有毒)的食物;他允许恶灵在那里代表巴克斯的狂欢(在罗马宗教中,巴克斯是葡萄与葡萄酒之神,也是狂欢与放荡之神)和小丑的愚蠢,并引诱他们吃这些食物、喝这些葡萄酒。
但我的朋友,当作属灵的理解,也就是按灵义展开时,与亚当、神的园子和园中的两棵树有关的事物,就会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面出现;那时会清楚看到,“亚当”作为一种类型,表示上古教会;该教会的连续状态以他一生的变迁来描述。因为一个教会一开始就像一个被新造的人,他拥有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属灵心智,并逐渐从属灵变得属世,最终变得感官化,只相信身体感官所指示的东西。这样一个人在天堂看上去就像一个人坐在一只兽身上,这兽转过头来用牙齿啃咬、撕裂和压碎坐在它上面的这个人。而真正的属灵人在天堂看上去也像一个人坐在一只兽身上,但这兽很温驯;他用纤细的缰绳,甚至用一个手势,或点一下头就能控制它。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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