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d)创世记第三章还以这些话来描述该教会的第四个状态,这个状态是它的结束或黑夜,被称为完结:
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嗓音,我就害怕。耶和华说,莫非你吃了那树,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吗?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一起的女人,她把那树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为什么做这事?女人说,那蛇哄骗我,我就吃了。然后耶和华神就咒诅那蛇,后来咒诅女人,在她之后又咒诅男人。之后,耶和华神便打发那人出伊甸园,去耕种土地,他原是从土地里被取出来的。(创世记3:9—13,14—19,20—23)
从描述亚当生活的字义或历史意义明显看出,他受到咒诅,是因为他相信蛇,(蛇说)他会如神一样;凡相信这话的人最终都不承认神。由于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从心里处于这种信仰,无论他嘴上说得有多么不同,所以他从属灵变得属世之后,就受到咒诅,他在其感官层、意愿和理解力方面受到咒诅;“蛇”表示其感官层,“女人”表示其意愿,“那人”表示其理解力;这三者受到咒诅,因为一个跟随另一个。在《属天的奥秘》,每一个词和这些词的每层含义都通过灵义被打开了,而主已经将灵义揭示给我;这些解释都公布了,可以参阅。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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