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d)创世记第三章还以这些话来描述该教会的第四个状态,这个状态是它的结束或黑夜,被称为完结:
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嗓音,我就害怕。耶和华说,莫非你吃了那树,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吗?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一起的女人,她把那树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为什么做这事?女人说,那蛇哄骗我,我就吃了。然后耶和华神就咒诅那蛇,后来咒诅女人,在她之后又咒诅男人。之后,耶和华神便打发那人出伊甸园,去耕种土地,他原是从土地里被取出来的。(创世记3:9—13,14—19,20—23)
从描述亚当生活的字义或历史意义明显看出,他受到咒诅,是因为他相信蛇,(蛇说)他会如神一样;凡相信这话的人最终都不承认神。由于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从心里处于这种信仰,无论他嘴上说得有多么不同,所以他从属灵变得属世之后,就受到咒诅,他在其感官层、意愿和理解力方面受到咒诅;“蛇”表示其感官层,“女人”表示其意愿,“那人”表示其理解力;这三者受到咒诅,因为一个跟随另一个。在《属天的奥秘》,每一个词和这些词的每层含义都通过灵义被打开了,而主已经将灵义揭示给我;这些解释都公布了,可以参阅。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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